国际体育仲裁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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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体育仲裁院是当前解决国际体育争议最重要和最具有代表性的机构,但是,国际体育仲裁院在仲裁的法律适用方面却表现出一种严重的属地倾向性。国际体育仲裁法律适用带有明显的属地倾向性的原因在于体育组织出于管理者的强势地位,它有权选择争议的解决方式以及解决争议应适用的法律,并且国际体育仲裁院是由国际奥委会创设而发展起来的,它的法律适用规则带有国际奥委会法律适用属地倾向性的烙印。这种垄断性给国际体育仲裁带来很多负面的影响,不利于国际体育仲裁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