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履行监督职能 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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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丽江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自2008年3月产生以来,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中共丽江市委的领导下,始终把加强监督与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工作思路,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积极探索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切实加大监督工作的力度,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上下功夫,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促进和支持了“一府两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