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马克思将其辩证法的特质标示为"批判的和革命的",但后人在对马克思辩证法的阐释中,却将之肤浅化了,批判性被理解为一种外在的运用。孙正聿教授将哲学的任务理解为对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本身的追问,对于各类理论思维的"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的批判,并由此将辩证法理解为一种突破形式逻辑之排斥内容的内涵逻辑,因而对于理论思维的前提批判,便首先是对于形式逻辑的前提批判。正是通过对辩证法之对形式逻辑之形式成立前提和内涵前提两方面批判的考察,孙正聿教授构建了一个辩证法批判的整体性的理论框架。这是对于康德、马克思批判性思想之弘扬与阐发,是对辩证法研究的一个极富创新性的理论贡献。
简介:马克思将其辩证法的特质标示为“批判的和革命的”,但后人在对马克思辩证法的阐释中,却将之肤浅化了,批判性被理解为一种外在的运用。孙正聿教授将哲学的任务理解为对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本身的追问,对于各类理论思维的“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的批判,并由此将辩证法理解为一种突破形式逻辑之排斥内容的内涵逻辑,因而对于理论思维的前提批判,便首先是对于形式逻辑的前提批判。正是通过对辨证法之对形式逻辑之形式成立前提和内涵前提两方面批判的考察,孙正聿教授构建了一个辩证法批判的整体性的理论框架。这是对于康德、马克思批判性思想之弘扬与阐发.是对辩证法研究的一个极富创新性的理论贡献.
简介:周靖:正如我们看到的那样,自古典实用主义时代以来,人们一直在拒斥大写的表征主义(Representationalism)。但在对《表达主义、实用主义和表征主义》(Expressivism,PragmatismandRepresentationalism)一书的简介中,你这样写道,“实用主义者在哲学传统中一直是表征主义的敌人,但他们是自然主义的友人,这里的自然主义指的是休谟和尼采意义上的自然主义。”我的第一个问题是,当你在说休谟意义上的自然主义时,你指的是哪种自然主义?此外,在著名的文章《无表征主义的自然主义》^①中,你提出了另一个概念,即“哲学自然主义”(philosophicalnaturalism)。这两种自然主义有什么不同?
简介:国内学界的传统观点认为,“分析法学”、“实证主义法学”、“法律实证主义”基本上是相同的概念,分析法学就是哲学中的实证主义思想运用于法学理论的产物。但以哈特、凯尔森为代表的20世纪新分析法学却是建立在与实证主义哲学极为迥异的哲学立场之上。作为一种法哲学流派,新分析法学虽然在法学上主要继承了法律实证主义的传统,但无论是作为哈特法律理论之基础的日常语言哲学,还是作为凯尔森纯粹法学之基础的新康德主义哲学,它们在哲学品格上都表现出反对实证主义哲学的特征,特别是反对实证主义哲学所具有的经验主义和科学主义的倾向。因此,新分析法学实质上是一种反实证主义的法哲学,法律实证主义与哲学实证主义也不是同一种意义上的“实证主义”。
简介:恩格斯《自然辩证法》"SieistseineunbewuβteundunbedingteVoraussetzung."一句中"unbewuβt"一词在中央编译局编译的译本中先后有三种中文译法:"不自觉的"、"本能的"和"不以意识为转移的"。如果选取"不以意识为转移的"译法则可能产生对哲学与科学关系的"历时"看法,即科学解决了哲学提出却未能解决的问题,从而使哲学终结;如果选取"不自觉的"译法则可能产生对哲学与科学关系的"共时"看法,即哲学与科学作为人类思维的两个维度而相互依存,从而使哲学踏上新的道路。不同的译本会使读者产生不同的理解,读者也有权利依据其理解而构成不同的哲学问题。这是探讨"unbewuβt"一词在《自然辩证法》中的中文翻译及其所引发的哲学问题的真实意义。
简介:新一届的上海伦理学会开始创办学术前沿的系列讲座,这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陆晓禾会长邀我做个发言,为了支持会长的工作,只好勉为其难。因为年事已高,精力不足,在前沿上走动,已经无能为力。我老父亲晚年自嘲说只能卖旧货了。现在我也到了这样的年纪。卖旧货有两种办法,一种是把旧作整理出来编成册子;另一种是把经历过的往事翻出来,旧事新说,这后一种办法也许还可以有点长进。我父亲晚年撰写了几十万字的回忆录,做的就是这样的事情。我没有他那么丰富的阅历,也没有与那么多名人交往,所以也不会去写什么回忆录,但是也经历了学界的一些大事。去年和老同学一起编了《守道1957--1957年中国哲学史座谈会实录与反思》②,想不到引起很大的反响。看来把一些学术界的大事重新翻出来加以审视和反思还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