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儒家思想中,仁是个体对自我生命的体悟和自觉,具有个体性。天命体现社会历史文化的核心价值,具有普遍性。理论上,仁发生的个体性与人格评价的社会性之间存在张力,如果一个人一味本着良善的初心做事而忽视社会价值追求可能最终成为不了君子仁人。在孔子,仁心发生后由天命引导,使个体仁心能够与社会良知结合,形成完整的道德成长机制。但是,孔子之后不少儒者虽然对仁的道德主体性大加弘扬,却忽视了天命在仁的实现中所产生的引导与规范作用。所产生的后果是,仁独自承担起自我做主的道德责任,同时,不可避免地产生了道德意志的任意性。因此,天命作为社会道德的普遍原则能够也应该为仁的发展与成就提供保证。
简介:仁的“偏言”与“专言”话题源自程颐所说“四德之元,犹五常之仁,偏言则一事,专言则包四者”。重点在如何看待仁在整个德性体系中的地位,并涉及仁是作为至善整体还是特定的德目等多方面的问题。程颐通过对《易传》“乾元”和“元亨利贞”的阐释,以“生”为纽带,将四德五常联系为一个整体。以生论仁,既关联存在论的性理,也含摄宇宙论的生理,力求从仁的“偏言”与“专言”入手揭示出仁的特色和性质。朱熹讨论仁的“偏言”与“专言”。通常是将其纳入到“仁者,爱之理,心之德也”的框架之中。基于生气流行,“心之德”可以是“爱之理”,双方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仁的至善整体与流行实施中的德目最终相互发明。
简介:在学术界畅行不衰的“二重证据法”是由王国维先生率先提出的.该“二重证据法”在古史研究领域迄今仍然颇具影响力.实际上“二重证据法”既包括狭义的历史学者用考古资料来补正历史文献,亦包括考古学者通过运用历史典籍来解读和印证考古发掘资料.例如:久负盛名的临淄齐国故城五号东周墓的殉马坑是经过科学考古发掘出的,年代是春秋晚期,关于该墓墓主的认定便是借助了传世历史文献.伴随着各学科的不断发展和相互渗透,以“二重证据法”为基础,出现了“多重证据法”.“多重证据法”就是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多学科合成作战,联合攻关,形成多重证据,是在新时代对“二重证据法”的新发展.通过对临淄齐故城五号东周墓殉马坑中殉马数量的研究及骨骼等的鉴定,不仅能识别这些殉马的马龄并发现体质的变化,甚至能够揭示出其品种来源和饲养方式及养马业的发展规模等多方面的情况,而这就得通过兽医学、生物学乃至统计学等多学科的介入以获得多重证据、进行全方位的研究.运用由“二重证据法”发展而来的“多重证据法”,开展多学科综合研究,就能够深入地揭示东周时期的齐文化,对东周齐文化的深入探讨应该是由包括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在内的多学科来共同进行的.
简介:市场化、法治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和地区是法治评估生成的重要土壤.在一国同一政治框架范围内,法治更多地表现为同质化特征.因此,一国范围内的法治评估尤其是地方法治评估并无太多意义.只有在不同政治框架下的国家或地区之间,法治评估才更能凸显其价值.法治评估更多是晚近时期国际性非政府组织在世界范围内的比较法治评价活动.由于市场化和法治化程度不高等因素,中国的法治评估缺乏内在生成性,更多具有外部“嵌入式”特点和中国特色,面临着评估机构、评估对象、社会转型期法治评估等一系列困惑.在现有发展阶段,中国不宜过多关注法治评估.应当全面深化改革,从而为法治评估创造适宜的生成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