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世纪二三十年代,在探寻中国社会新出路的过程中,梁漱溟等新知识分子倡导乡村建设运动。他从对中国传统社会“伦理本位”的认识出发,将“伦理情谊”融入团体组织,依新礼俗为规范,从义务本位确立“团体-个人”中的新关系,以相对论的伦理主义原则培育“团体-个人”中的新观念,以“人生向上”为目标建设中国乡村的团体生活。这种坚持以民族传统资源构建新社会的伦理精神,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了思路和方法,但因过度倚重传统伦理道德的力量而忽视其在经济社会变迁中应有的现代转换,梁漱溟的新乡村组织陷入伦理本位主义的理论困境,在“私德”向“公德”的伦理转换和培育中出现了种种矛盾。
简介:当代道德生活中底线伦理问题的提出,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和学科基础。对于“底线伦理,,问题的考察,必须把它纳入到关于整个社会道德生活的理论框架中去。底线伦理确立社会制度的基本道德和个人行为的基本规范,成为解决重大道德问题的共同信念的伦理基础,又受到在根基和多元互动中的终极关怀的支撑和超越,有机地形成了当代中国社会的道德结构。作为个人行为规范的底线伦理的保障,主要有待于“文化生态,,的完善;至于作为社会制度道德的底线伦理的保障,则呈现出更复杂的状态:以合理界定国家和公民之间相互性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为核心,处理好和平、自由和正义这三个目标之间的关系。
简介:从伦理学的视角来看,民生包含三个方面的内涵:一是公民根基性的“生存”,二是公民尊严性的“生活”,三是公民理想性的“好的生活”。基于对中国当下民生的现状及问题的全面把握,政府在民生制度和民生实践中首先应遵循刚性的公正原则,它既能够一般地解决资源供给的有限与人的欲望的无限之间的冲突,又能有效地解决当下民生中的突出问题。但公正原则的普遍性和抽象性决定了它无法惠及每一特殊个体的需求,强调具体性、关系性、情境性、理解与关爱的关怀原则可以弥补这一缺陷。因此,以刚性的“公正”与柔性的“关怀”为伦理原则的民生制度与民生实践,将最终引领全体公民过上他们所珍视的和值得过的“好的生活”。
简介:我国当前往往将医疗差错归因于医务人员的经验不足、责任心不够等主观方面并按照“谁出错、谁负责”的原则对医务人员进行惩戒。这种归因和治理模式对医疗差错发生根源的系统性和复杂性认知不足,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高度组织化、社会化的医疗服务模式。归因上的偏倚取决于用以观察、评估医疗差错的知识框架。这种以个人负责为特征的归因和治理模式源于当前以个体理性为基础的临床伦理学,它将焦点集中在医务人员个人的道德修养上,忽视了组织结构等因素的伦理性。应当适时更新医学伦理观念,通过引入组织伦理的视角,将关注的对象转向医疗服务的组织、系统、制度和结构,进而提出更具针对性的医疗差错治理路径。
简介:<正>从最终目标上看,伦理学的现实使命有三条:第一,为现行伦理文化的设计提供可资选择的思路和方案。习惯上将伦理学归为哲学一类,这从伦理学史上是有道理的,因为传统的伦理学大都喜欢在终极价值问题上做文章,而终极价值只能借助于哲学思辨的方法去挖掘和证明:在这个意义上,伦理学始终只是一门人文学科而非社会科学。但这并不意味着伦理学只能生存在哲学的襁褓里,并不意味着伦理学不能作出科学化的努力。伦理文化归根到底是一种满足预设目标的工具,工具的优劣只能依据它们各自的操作价值来测定,而它们在历史上各种实存的文化类型中都曾经显现出各自的效用,所以,注意历史的经验,注重对各种实存伦理文化的特征和操作效用作比较,便可以为现行伦理文化的设计提供实证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