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蒙古原称外蒙古或喀尔喀蒙古,是世界第二大'内陆国'。长期以来,蒙古的情报机构一直不为外人所知,直至近日刊登在《国际情报与反情报学刊》的一篇专栏文章才揭开了蒙古情报机构的神秘面纱。历史沿革蒙古的情报传统最早可追溯至公元前3世纪,即匈奴——蒙古的第一个帝国建立的时候。1206年至1368年期间,蒙古帝国情报机构的设置和功能达到了顶峰,后续朝代都延续了这一传统,直到在1691年至1911年被清朝政府接管期间才略有消退。1911年后,蒙古情报机构
简介:国际投资仲裁机制进入多边改革阶段,中国亟需明确立场和对策。投资仲裁设计面临实体义务地方性与程序规则国际性之间的内在矛盾。在理论上,投资仲裁机构难以同时、同等程度地追求和实现中立、责任和参与等三大目标。在实践中,传统投资仲裁和欧盟投资法庭倡议分别秉持司法中立优先和司法责任优先理念,分别以当事人关系和缔约国关系为主导,分别追求中立和公正的争端解决平台。美国2012年投资条约示范文本兼顾了司法中立与司法责任,比较好地兼顾经济效率和政治可接受性。虽然难以兼顾三大目标,但美国和欧盟都选择了适合本方优势的设计方案。兼顾中国利益与世界需求的中国改革方案,应当妥善权衡缔约国关系、当事人关系和利益相关者关系,以增强投资仲裁机制的内在平衡性与先进性,进而吸引更多的国家接受。同时,在关键制度的设计上应采取符合中国优势和立场的方案,如缔约国制定专家名单、一裁终局为主、有限上诉、利益相关者有限参与等,以兼顾国家利益与国际道义。
简介:在我国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的大背景下,《侵权责任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点内容,其内容的完善性以及科学性已经引起了国家法律部门的高度重视。《侵权责任法》将教育机构分成三类,即幼儿园、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并对这三类教育机构对未成年学生的责任进行了一系列规范。随着一些社会案例的发生,《侵权责任法》对教育机构所承担的责任进行了更加细致的划分,强调了教育机构对未成年提供的保护是一种职责。本文以2014年12月发生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某幼儿园的案件为例,对《侵权责任法》下教育机构责任界定的相关内容展开了一系列的研究。希望能站在法律的角度,针对这起案件给出一个科学就合理的解释,从而为相关人员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
简介:我国2006年8月27日通过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首次专门就金融构破产作出了规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偿能力','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对此,在形式上赋予了金融监管机构提请金融机构破产权力,同时给予国务院制定相关破产条例细则的权利。故笔者尝试在金融机构的破产原因,破产管理人,破产程序的衔接以及迎银行业存款保险制度上进行具体确定。
简介:根据生态系统理论,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与环境中的各子系统联系紧密,作为青少年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态环境,学校、家庭和社区便成为青少年社区教育的重要载体。“融合型”青少年社区教育是指:以社区为本,依托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以下称社工机构)为纽带,将“学校”“家庭”“社区”等服务主体紧密联系和衔接,从而构成“家庭”“学校”“社区”“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四维一体的有机整体,并以此对青少年的社区教育进行可行性探讨和途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