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际人权公约在我国的适用路径应该是:在尊重宪法的前提下,通过国内相关人权立法协调与国际人权公约之间的关系,建立体系化的人权法律制度。我国立法机关人权立法义务的来源是宪法,而不是国际人权公约。我国人权立法的义务来源是宪法中所有关涉基本权利的规定。立法机关要根据宪法第33条第3款的文本规定去理解和把握立法机关人权立法义务的主要内容,而对该条款的文本解读必须依据国际人权公约中的相关规定。立法机关的人权立法义务通常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人权的立法保护义务和人权的立法救济义务。人权立法义务应该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来承担。要从根本上贯彻落实宪法中的人权保障义务,应该考虑由全国人大制定一部专门的人权法。
简介:在刑事司法领域中,公安监所在押人员的人权保障是一个核心主题,它是人类近现代文明进程的一项重要评价指标,也是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窗口.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公安监所比较封闭,学界及公众对监所的了解甚少,直至“躲猫猫”事件发生,社会各界充满了对监所在押人员人权保障问题的批评.为此,笔者实地考察了部分监所,围绕在押人员饮食、居住环境、医疗卫生、会见权等基本权利对监管民警和在押人员做了调查和问卷.调查显示,近年来,我国公安监所在押人员无论在饮食、居住、医疗、会见等权利保障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然而与国际惯例和相关的国际标准相比尚有距离.为此我们还应在在押人员饮食标准、居住面积、医疗水平和会见权的保障方面进一步努力,提高我国监所在押人员权利保障的水平.
简介:经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河南省高标准粮田保护条例》自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的颁布将改变河南省高标准良田建设中缺乏统一标准、资金投入分散、后期管护不足等问题。意味着河南省保粮产走上了法治化道路。《条例》明确,高标准粮田是指在粮食生产核心区内依据国家和省规定建设,并验收合格,用于小麦、玉米、水稻等主要粮食作物生产,亩产达到吨粮以上的农田。高标准粮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高标准粮田的规划、建设、管理、保护和监督工作。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等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高标准良田。
简介:3月11日至13日,焉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自治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情况进行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