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简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3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自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简介:我国2015年开始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被誉为“史上最严”环境保护法。其“法律责任”一章主要围绕如何加强企业环保责任、新增政府环保责任展开。其在规制个人环境致害行为时处于近乎失语状态,体现出法律责任结构的失衡,制度现状背后隐含的价值判断是“企业致害一个人受害”的二元结构。当前环境问题的来源已从主要由企业行为演进到企业与个人行为综合致害。在社会建构理论视角下对个人环境致害行为予以法律规制符合其制度逻辑。其规制对象主要包括直接消费行为和消费产品行为中的非环境友好行为;同时,要预防与克服社会国家化、制度“马太效应”和制度单向性风险,要从转变抽象规范、下沉执法力量、关注行为细节等方面捕获与判定个人环境致害行为。
简介:201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1条第3款关于证据保全程序参照适用保全程序的规定乃错误的立法。因为从方法论上讲,只有性质上相类似的制度或程序才有参照适用的可能,而证据保全程序与保全程序虽均含有保全之名,在性质上却是迥然不同的两类诉讼程序。证据保全乃预先进行的证据调查程序,与正式的证据调查程序具有同一效力;保全程序乃暂时地、假定地确定私权的程序,目的在于保障将来的强制执行中顺利实现当事人的私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1条第3款是我国立法者长期存在的关于证据保全性质之错误认识在立法上最为集中也是最为直接的反映。为充分实现证据保全制度的机能,应立足于证据保全本质上乃预先进行的证据调查程序而作相应的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