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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权力廉洁、正当运行的重要条件。由于中国社会存在着儒家"活法",它一般性地参与构造了权力运行的双重领域与二元秩序,即公共领域与"活法"领域、国法秩序与"活法"秩序。故此,权力的制度笼子必须延及权力运行的儒家"活法"领域与"活法"秩序。学界主流的权力制约理论存在两大不足:一是与中国的权力架构及运行实际存在差距;二是忽视了儒家文化对权力运行的影响。基于现代法治社会权力行使主体隐私权克减的通行法理,设计出既符合中国权力架构,又能控制权力行使主体的微观与私域行为,进而反制儒家"活法"对权力廉洁、正当运行的负面影响的制度尤为必要。

  • 标签: 儒家“活法” 权力制约 隐私权克减
  • 简介:<正>1儒家法思想对中华法系的影响及其在中国古代法中的地位越来越受到国内外研究中国法律史学者的重视。一部二十四史共有《刑法志》12篇,加上《清史稿·刑法志》成13篇。其作者及写作年代虽各不同,却有一个贯彻始终的思想基调,这就是儒家的法律观。当代著名法律史学家瞿同祖先生在《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一书中指出:"法家而外,从中国法律形成和发展的历史来看,儒家的影响最深"。瞿先生又作《中国法律之儒家化》专论一篇,认为中国法律之儒家化"始于魏、晋,成于北魏、北齐,隋、唐采用后便成为中国法律的正统",甚为精当。所以,研究中华法系和中国古代法文化若舍弃儒家法思

  • 标签: 儒家法 法思想 中国法律史学 中华法系 儒家化 孔子
  • 简介:[德主刑辅]思想是儒家法律思想与其他法律思想的有机融合。在中国封建社会几千年的发展中.它一直作为主流法律思想被历朝历代所沿袭.决定着封建时代法律实践活动的内容及其发展方向,并成为历代统治者[安人宁国]治国方针的思想基础,它对於维护统治秩序.理顺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关系.保证封建国家的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具有进步意义。

  • 标签: 儒家法律思想 德主刑辅 中国封建社会 统治者 有机融合 实践活动
  • 简介:<正>在这辑的《人大法律评论》上,登出了我的同事黄翔教授对我的著作《旧邦新命:古今中西参照下的古典儒家政治哲学》的批评,以及台湾大学哲学系林明照教授的回应。其中讨论的焦点,是关于如何理解儒家、如何看待形而上学与政治哲学的关系,等等。这与法律有什么关系呢?这里我做个解释,也顺便很简单地回应一下两位教授的批评。几百年来,很多中国学人的一个共识,是要在中国建立起来宪政与法治。但是,这种建设所经历的种种挫折,让很多学人去追究其原因。其中一种说法,

  • 标签: 台湾大学 儒家思想 哲学系 法律评论 儒家政治 中国学人
  • 简介:为服膺于政治统治和帝国治理的需要,死刑法需要对复仇观念进行体系化更新,实现同等复仇的国家主体化和政治等价化。随着儒家体系全方位覆盖国家治理领域,作为儒家化法律典型代表的清代死刑法.无论在司法判例还是在法律文本上,都积极回应并支持了差序格局对复仇观念的体系化更新要求,实现了身份差等化,维护仁礼纲常和差序格局。

  • 标签: 死刑法 复仇 儒家 差序格局 身份差等化
  • 简介:全球化的经济并没有带来一个西方模式的全然同质的全球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主干的儒学,核心是'仁、义、礼'伦理体系,这个体系将家庭伦理与政治原则混同,无法使同样的规则平等地适应于每一个人,但儒家伦理的'示范伦理学'特色相对于'规范伦理学'在今天具有值得珍视的合理性,儒家的修身原则可以对人格的塑造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现代民主依然需要人格的魅力,这是儒家对现代民主可以贡献的重要内容。

  • 标签: 示范伦理 规范伦理 法治
  • 简介: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进程为何举步维艰、一波几折,而同具有儒家法律思想传统、曾为中华法系一员的日本为何能迅速地成为法治强国?从法律文化角度而言,关键的问题在于能否对传统的儒家法律思想适时地进行改造,从而正确处理好传统儒家法律文化与法制现代化的关系。本文通过对中日法制现代化迥然不同的结果及其原因的分析,比较了传统儒家法律思想在中日法制现代化中的作用,最后指出,在中国要实现法制现代化不能抛弃也不能全盘继受传统的儒家法律文化,而必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传统儒家法律文化进行创造性转换;同时,对本土儒家法律文化和世界法律文明的优秀成果进行有机融合,从而实现法律的本土化和国际化的最佳整合

  • 标签: 儒家 法律文化 法制现代化 中日比较
  • 简介:一中国古代社会始终以自然经济为基础,宗法观念根深蒂固。与自然经济基础和宗法观念相适应的儒家法律思想,自西汉以来一直为历代君王所沿用,居于统治地位。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虽然出身寒微、自幼少识理义,但是置身于儒家思想浓炽的文化氛围中,他自然而然地吸收和继承了儒家思想,在进行兼并战争和建立、巩固明王朝的过程中,他都十分重视以

  • 标签: 朱元璋 儒家法律思想 儒家思想 宗法观念 继承 正统儒家
  • 简介:传统儒家伦理一直致力于制度诉求,以求实现兴邦文礼的社会理想。孔孟开始为此提出以“仁”为核心的礼乐治理思想及“仁政”建议,荀子则进一步提出“礼制”主张,到董仲舒提出“三纲五常”后,传统儒家伦理在我国历史上的社会治理中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传统儒家伦理的社会治理功用的实现,极大地得力于其制度化模式,昭示着“伦理道德的社会治理功用需要制度的保障和助推”的道理。

  • 标签: 传统儒家伦理 制度诉求 孔孟 荀子 董仲舒
  • 简介:自汉武帝"独尊儒术"之后,儒家一直被尊为历代王朝的正统思想,并有众多儒家之伦理被逐渐直接或间接纳入国家法典之中。但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儒家之外尚有释、道等外来或本土的思想流派也在这片土地上发扬、流传。以外来宗教中影响最大的佛教为例,其与儒学曾发生一些冲突,其中较为显著的是后者对前者"毁人伦"的批评。作为被"儒家化"的历代王朝法典,深受儒家伦理的影响,在与宗教管控有关的部分,自然也表现出与儒佛冲突相对应的一些对佛教的限制(而非禁止)。如《大清律例》中,这样的律文主要有"称道士女冠"、"私创庵院及私度僧道"、"僧道拜父母"三条,从唐迄清,随着社会时代的变迁,三个条文有所流变、损益,但其限制佛教的立法意旨始终一脉相承。佛教在中华大地上这种"限而不禁"的国家宗教管控政策中发展演变。

  • 标签: 儒家伦理 大清律例 近思录 儒佛冲突 宗教管控
  • 简介:原教旨化是指把信仰领域的信条落实为一种强制性的义务的过程。儒家刑事理念最初就是作为一种德化领域的信仰和戒律而存在的,但在上升为制度性的刑事政策之后,开始被异化。儒家刑事理念以自然主义为基础。“本生”与“本己”是儒家刑事理念宽容化的精神家园。“贵公”与“去私”是儒家刑事理念刚猛化的基础。但在以“法”入“礼”之后,儒家思想为“术”所用,开始通过“法”的方式被包装为一种政治统治思想。刑罚的运作过程中,“君亲无将,将而必诛”、“以酷为声”、“以理杀人”成为重要特点,宽容理念丧失,独立精神被扼杀,儒家思想被原教旨化。

  • 标签: 儒家刑事理念原教旨化礼制
  • 简介:<正>目次一、社会团结:涂尔干的启发与局限二、儒家"活法":中国社会团结的基本事实三、儒学义理:中国传统社会团结的原教旨四、"龙种"变"跳蚤":儒学义理的流变之路一、社会团结:涂尔干的启发与局限作为舶来的理念、原则、规范系统与社会团结(SocialSolidarity)生态,③现代法治要成为本土秩序的有机构造者,它必须面对并回应中国既有的社会团结生态。人是社会团结的动物。亚里士多德称,"城邦出于自然的演化,而人类自然是趋向于城邦生活的动物(人类在本性上,也正是一个政治动物)。凡人由于本性或由于偶然而不归属于任何城邦的,他如果不是一

  • 标签: 儒家传统 城邦生活 涂尔干 政治动物 法社会学 埃利希
  • 简介:中国古代各家学说虽相互融合,但又各成一家之言,完全可以以近代"主义"的概念归纳之。比如先秦儒家的"法律理想主义"、道家与黄老学派的"法律自然主义"、法家的"法律工具主义"、汉中期后主流学说的"法律现实主义"等。而先秦儒家的法律理想主义在中国古代法学术思想史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对人性的希望,对传统礼治的肯定,为汉中期以后礼教的复兴奠定了基础,也为明末清初启蒙思想家批判服务于"一家一姓"的中央集权制法律提供了思想武器。

  • 标签: 主义 儒家 法思想
  • 简介:任何社会中,对因个人争端而引起的冲突存在着不同的解决途径.诉讼仅是由避免发展到暴力等诸多可能性的一种选择.解决争端的多样性以及任一文化中存在的多种社会制约力的选择,使得人们把自己的理想、对自身的透视以及各种关系的特质与他人联系起来.它们表明,人们是希望避免冲突、抑或鼓励冲突,是克制抑或友好解决.在解决争端的过程中,最基本的社会价值得以最终体现.

  • 标签: 儒家思想 民事纠纷 调解制度 政治组织 调解过程 牛津大学出版社
  • 简介:<正>目次一、引言二、民元的"孔教入宪"事件:一些背景三、孔教为什么不能是国教:经验性的研究四、宪法能够容纳哪些价值:规范性的观点五、儒家何为:或者儒家宪政主义如何可能一、引言无论是传统史学中的以史为鉴,还是克罗齐"一切真历史都是当代史"的说法,都意味着在特定的历史兴趣背后总是或明或暗地存在着现实的动机。民初的"孔教入宪"以及孔教国教化运

  • 标签: 政治儒学 宪政主义 孔教入宪 天坛宪草
  • 简介:儒家思想的影响下形成的中国封建社会法文化,是随着礼法结合的过程逐步完善、自成一体的,从这一过程中的几个典型例证里,可以看到中国传统法文化独有的特色。

  • 标签: 法文化 中国封建社会 礼法结合 儒家思想 一体 典型
  • 简介:法治思想在《管子》中占有重要份量,包含了法、术、势思想,法的各个要素,法与经济、法与国家、法与百姓、法与无为、法与道德之间的关系,以及根本法与部门法的具体规定等。这套完整的法治体系,上承商鞅,下启韩非,取道家的自然观而不绝礼弃学,取法家的重型理论而不否定德礼教化,取儒家的伦理道德而不法古守旧,开创了“以法治国”理念的先河。《管子》的法治思想具有独特性,尤其是关于道义与法律的观点、法立令行等思想,对我国当前实施的“依法治国”战略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 标签: 管子 法治 以法治国 依法治国
  • 简介:儒家仁理念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一,仁利于法治以人民美好幸福生活为目标;第二,仁蕴含的人本主义精神利于法治确保国家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维护人民当家做主的地位;第三,仁利于国家承担善治和廉政任务;第四,仁中的义、礼、智、信、孝、忠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第五,仁利于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第六,仁利于法治营造人与自然间的“生命共同体”;第七,仁的大同理想利于法治促进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树立;第八,仁利于借助国际交流与国际法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

  • 标签: 十九大报告 仁理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文化价值传承
  • 简介:儒家的天下观、大同思想在今天的时空和时代谱系下得到了新的基于传统和面向未来的理解,这些理解都是为了回应作为全球普适化思维的法治思维。但当代儒家基于自身本位的普适化努力,依然含有一元价值论的现当代自由民主价值所质疑的危机;尤其新儒家的具体之宪政设计构想,其在符合传统精英主义价值要求下,依然不能脱开宪政主义质疑与现实可能性之困境,其中包括来自比较流行的宪法爱国主义之思维基于时代要求的普遍价值与人的处境之正当性的价值追问以及多元平等之价值处境的要求。

  • 标签: 普适化 一元论价值观 新儒家 有限精英主义 宪法爱国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