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文化部2006年11月发布了新修订的《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共计五章五十二条。修订办法的具体指导思想是调整政府管理方式,提高政府的宏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减少对音像企业的直接管理和对经营活动的行政干预。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放宽音像制品经营门店的市场准入标准,并简化审批程序;(2)鼓励音像制品连锁经营,创新连锁经营方式,降低音像制品经营成本;(3)在2001年公布的《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种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细化处罚规定;(4)提高行政工作透明度,要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向社会公示、公开所有审批事项。公示、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在降低和取消音像经营准入门槛方面的调整主要是取消了设立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单位对注册资本、营业面积及专业从业人员的限制。并进一步降低了连锁经营准入门槛,降低了对注册资本的要求,—般连锁公司注册资本从500万元降至100万元。全国连锁公司注册资本从3000万元降至500万元。力砝允许连锁总部设立连锁经营柜台,不对营业面积作出限制性规定,这样就可以大大降低连锁经营的成本。同时,办法进一步明确规定。直营连锁门店和直营连锁柜台不需要办理《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凭连锁总部许可证复印件报文化部门备案并办理工商执照后即百陉营。对行政处罚规定的修订,主要是进—步明确处罚标准。提高行政处罚的操作性。
简介:<正>自从1998年美国在StateStreetBank&TrustCo.v.SignatureFinancialGroup,Inc案中确认对商业方法发明给予专利保护之后,有关商业方法专利的问题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这一方面原因是经济的全球化使得许多国家的经济和与之相关的法律政策都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很难说这是一个国家自己的事情,因为对于专利法保护范围上的一个新的突破会引起在技术、经济上新的竞争因素,尤其是美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影响,使得这一因素对于其他国家的影响更大;另一方面原因是商业方法发明专利与计算机程序专利有密切的联系,甚至是不可分的,商业方法发明专利
简介:当全社会正进入信息时代,市场竞争更趋激烈。商业秘密作为市场竞争中的重要“信息武器”之一,有其特定的价值和功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极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信息能给商业秘密的持有者带来巨额利润,因而历来为市场竞争诸主体所重视;在现实经济领域中,一些不正当竞争着觊觎他人商业秘密,采取不法方式不择手段“算计”他人的商业秘密且据为已有并以之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偷窃:想步设法挖“秘密”为利益所驱,采取秘路线取的方式想方设法盗取他入属业秘囵,是不正当竞争者既“经济廉价”又“安全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