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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议会权力的本质是民主的多数决,但以充分协商为前提。议会权力可以分为立法权和非立法权两类,其中议会立法权的地位高于议会非立法权;立法权是制定规范,非立法权在一定程度上是执行规范。议会立法如果规范的对象是议会,一般应'根据'宪法制定,规范的对象如果是其他国家机关(如监督法),则可能'根据'宪法制定,也可能'不抵触'宪法即可,规范的对象如果是全社会(如民法),则基本适用'不抵触'原则;议会非立法权力的行使既要根据宪法又要根据宪法性法律。对议会权力的监督主要有违宪审查、提名权、否决权、解散议会、全民公决、选民选举和罢免等形式。

  • 标签: 议会权力 立法权 非立法权 法律效力 监督
  • 简介:尼泊尔议会2006年10月21日通过了政府提交的2006公民法草案。新公民法规定如下:1990年4月13日之前在尼出生、并在尼拥有永久性住所的人,可以成为尼泊尔公民;16岁以上的人,只要其父母一方是尼泊尔公民,都可以凭相关文件,如父母或近亲属的身份证、本人的出生证、村或市政府的介绍信或土地证等,获得尼公民身份;外国妇女与尼泊尔公民结婚后,只要定居尼泊尔,并放弃原国籍,也可获得尼泊尔公民身份。尼泊尔原有法律规定,只有父亲是尼泊尔人,孩子才能获得公民权;母亲是尼泊尔人但父亲是外国人的孩子则不能获得尼泊尔公民资格,他们仅享有居住权,但不能工作和拥有企业,也没有财产权。

  • 标签: 尼泊尔 民法草案 议会 公民身份 法律规定 公民资格
  • 简介:德国议会2006年6月29日通过了一项“富有税”提案。根据这一提案,“收入最高”的德国富裕阶层被征收45%的收入所得税。与此同时,那些需要经常乘坐公交车的工薪阶层所享受的税率减免也将被取消。上述针对富人阶层的法案中所指的“收入最高者”是指税前收入为25万欧元以上的个人,或者收入超过50万欧元的夫妇。目前,德国针对这一收入阶层的税率为42%,新的“富有税”实际上是在原有税率的基础上提高了3个百分点。

  • 标签: 收入阶层 会通 富裕阶层 工薪阶层 富人阶层 德国
  • 简介:法国国民议会2006年5月17日以367票支持、164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由内政部长萨尔科齐提交的一项旨在加强移民控制的法案。该法案贯彻了萨尔科齐有关“有选择移民”的思路,针对高学历、高技术移民发放有效期3至4年并可续延的长期居留许可,同时针对其他人群增高移民门槛。该法案取消了非法移民在法国居留10年以上就可以自动获得正式居留许可的规定,同时还给在法移民申请家属来法团聚设定了严格条件。

  • 标签: 移民控制 法案 会通 高技术移民 国民议会 非法移民
  • 简介:欧洲议会在2006年12月13日以压倒性多数票通过一项极具争议的化学品管理法…《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和许可法》(简称REACH法规)。该法规将强化对欧盟市场上化学物质的评估和审查制度,以避免可能对人体和环境有影响的化学物质进入人们日常生活。根据新法规,任何化学品投放欧盟市场前,生产和进口企业必须于拟设在芬兰赫尔辛基的欧盟化学品管理中心注册登记,它们需提交有关产品安全性的各种材料,列出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所需的检测等各项费用全部由企业负担。新法规要求企业而不是政府主管部门承担证明产品安全的责任,这与目前的做法截然不同。

  • 标签: 欧盟化学品 欧洲议会 管理法 产品安全性 法规要求 会通
  • 简介:英国议会力量强大、代表地方利益。它有足够的力量和动力去控制财政权力,增强财政的公共性。它也能逐步清除财政管理内部的家产制。议会赋予财政以公共性,这有利于减轻征税阻力,同时为国债体系提供信用担保。议会以及以之为核心的国债体系可以对财政管理实行监督。这有利于克服财政管理中的家产制,提高效率。一方面是民众愿意提供财政资源,另一方面是政府有能力高效抽取财政资源,两方面结合提升了英国的财政汲取能力。英国的例子也从侧面说明,权力只有得到规范才能充分发挥其效能。

  • 标签: 议会 财政汲取能力 英国
  • 简介:(2016年6月8日颁布)~①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根据《欧洲共同体运行条约》,特别是该条约第207(2)条,以及欧盟委员会的建议,根据以下理由,通过本条例。立法草案已提交给成员国国家议会,立法符合普通立法程序。~②(1)关于防止从非欧共体成员国倾销进口的第1225/2009~①号条例[2](1995年12月22日通过)已被修改多次。该条例应当被更清晰、合理地编撰。(2)关于实施《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6条的协定(1994年反倾销

  • 标签: 倾销进口 成员国倾销 欧洲议会欧盟理事会
  • 简介:<正>一、经济法律规范就是经济制度规范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的主要社会规范之一.社会规范的特性使法律与社会制度发生直接联系.社会制度是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人们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的规范体系,是社会关系规范化的结果.社会制度也就是社会关系制度.构建社会制度的社会规范有多种,如传统、习惯、惯例、政策、法律等等.法律因具有规范性、普遍性、稳定性、可操作性和强制性等特性,使其在实行商品经济和民主政治的近现代成为构建社会制度诸规范中的最主要的社会规范.因之,在理论上,人们每谈到制度的时候,总会自然地将其与法律联系起来;在实践上,人们总会将国家重要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社会生活制度加以法律化.

  • 标签: 经济法律制度 调整经济关系 上层建筑 社会规范 意志关系 市场经济体制
  • 简介:附条件逮捕制度的推行,是在面对严重刑事犯罪时,既要保卫社会又要保障人权而依法能动进行的制度调整.是在坚守法治原则的前提下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有力践行。要充分发挥其功能,必须对其适用范围、条件和程序予以制度设计,确保该制度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目的的实现。

  • 标签: 附条件逮捕 定期审查 价值研究 制度完善
  • 简介:本专栏所刊登的文章,由上海市检察学会供稿。廉政建设是一项综合�

  • 标签: 廉政重在 重在制度
  • 简介:缓刑制度因其轻缓性,开放性的特点适应了刑罚缓和化,社会化和非刑罚化的改革与发展的趋势,现已为世界大多数国家立法所采纳。本文将在考察缓刑制度的超源,分析缓刑制度的优越性的基础上,通过与缓刑制度发达国家的立法及司法实践的比较,对我国大陆刑法中缓刑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一些建议与设想。

  • 标签: 优越性 适用制度 执行制度 完善
  • 简介:在机关效能建设中,各单位各部门逐步建立健全了学习制度、财务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在实施之初,大家都能遵守执行,但是一段时间后,有的人就会逐渐淡化、麻痹,致使一些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可见,我们缺的不是制度,而是持之以恒遵守制度的精神。

  • 标签: 机关效能建设 规章制度 学习制度 财务制度
  • 简介:时下.总能听见对制度不健全的抱怨,对热点事件的批判几乎都会归咎于制度的不完善,甚至有锒铛入狱的贪官在痛哭流涕地反省时,也要情不自禁地感叹一句“如果制度健全,我也不会堕落到这个地步”,、与公众对制度的饥渴相对的是,各种各样的新制度竟相出台。制度不断地升级换代,制度创新热情持续高涨,俨然一派立法时代“制度大跃进”的繁荣景象。“要依靠制度”的观念终于成为共识和常识,值得欣喜;可是之后,又总充满了困惑,为什么如此密的制度构建仍然解决不了问题?我们所谓的制度少了些什么?

  • 标签: 制度健全 创新热情 制度构建 新制度 大跃进
  • 简介:<正>主讲人:王利明教授主持人:石佳友副教授评议人:石佳友副教授、朱虎博士王利明教授: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看着这么多同学站着,我也不好意思坐着了。我要坐着后面的同学也不一定听得见。这样吧,我就站着讲,待会儿提问的时候我再坐着讲。

  • 标签: 合同法 公共利益 合同无效制度 当事人 宣告合同无效 未生效合同
  • 简介:“警司警诫制度”是香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减少司法惩处过程中精神伤害的一种司法制度.就是由一名警司或警司以上级别的警务人员向一名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施行警诫.从而不再向这名未成年人提出刑事检控。这种制度的主旨是:因为一名未成年人涉嫌犯罪被牵扯进刑事诉讼的过程.可能就是一次痛苦的经历.可能造成永远不可恢复的精神损害。刑事罪名成立及被判刑罚的污名,极可能造成一生都不可弥补的伤害。为了免将未成年人带上法庭接受审判,香港律政司就授权警司和警司以上级别的人员,对适合的案件在案发日起一个月内对未成年人施行警诫,警诫时最少有一名家长或监护人陪伴。这就是“警司警诫”的全部内容,但它不是适用全部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适用的先决条件必须有:

  • 标签: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服务制度 香港 律师 涉嫌犯罪 司法制度
  • 简介:迄今为止,我国对法律制度废止时的制度善后并没有确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制度流程。废止一项法律制度犹如从制度灌木丛中连根拔除其中的一株灌木,涉及的基本问题有三个:为什么要拔除,这可称为制度供给;如何干净彻底地拔除,这可称为制度实施;是否需要以及如何填补拔除后出现的空白,这可称为制度创新。制度供给的理性建构主要包括确定制度供给的主体、说明制度废止的理由、阐明制度废止的法律依据、明确制度废止的形式等;制度实施包括正向度的制度配套和反向度的制度清理两个部分;法律制度废止后并不必然引发制度创新,如果需要创新,则创新后的制度必须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 标签: 制度善后 制度供给 制度实施 制度创新 法治 劳教
  • 简介:在以核心家庭为主而形成的少子、老龄社会中,将老年人护理问题作为家庭内的问题来考虑,几乎是不可能的。传统的监护正从家庭结构中解放出来。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关系从亲属关系转向他人关系,关于财产管理,有可能承担善管注意义务,并收取适当的报酬。社会需要建构包括任意监护和法定监护在内的、作为支援制度的广义上的成年监护制度

  • 标签: 成人监护 财产管理 人身监护 社会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