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
2 个结果
  • 简介:[案情简介]2005年9月23日,第三人曾兴国向中国中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田分行(以下简称为“银行”)申请办理信用额度为5万元的信用卡,并提供保证人即原告薛云飞,为其因使用信用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05年9月27日,原告与银行签订信用卡保证协议约定:在第三人信用卡领卡之日起至销户两年内,

  • 标签: 信用卡 保证人 责任承担 纠纷案 连带责任保证 案情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