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论文摘要] 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为环境保护诉讼工作提供了新的诉讼方向,由于环境司法为指导实践,司法机关不得不以“司法解释”名义制定大量具体规则,成为环境公益诉讼实际运行的主要依据。尽管就实际而言,这些基于实践问题逼迫司法能动性创造的规则多数正确、合理,但师出无名,无法可依,因为其中的诸多内容显然已超越对传统诉讼规则的解释的范畴而不如立法之禁地。法官依赖于具体详细的司法解释,而在法律层面本就缺乏相关规定的公益诉讼来讲,情况更是普遍,所以法官在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时能否守住其最后防线的作用不言而喻。并且大量的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及政策性文件的存在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地方法院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在法律层面加快环境公益诉讼立法很有必要。
简介:摘要: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为了整个社会稳定和谐地发展,我国的法律体系不断地走向成熟,在很大程度上对社会进行了有效的约束与管控。其中民法总则得到了深度的完善,但是在实际民法应用过程中,也相应地出现一些问题,因此需要相关人员或专家,对实际民法应用中所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积极探寻各类型问题出现的原因,在此基础上使得民法总则更进一步的完善,发挥出其应有的效力。国家在不断的发展中,需要通过法律对社会进行约束,若未能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将会影响整个社会发展的安定,法律的完善需要根据现阶段的社会发展情况进行修正,面对所出现的立法问题,应当及时洞察处理,针对实际情况与法律理论不相符的状况,为了使在实际生活中有效执行,相关部门需要将民法总则法律行为效力的问题置于关键环节。
简介:【摘要】:从各国《公司法》公司治理模式来看,一般有股东会中心主义和董事会中心主义两种立法趋向,其作为学理研究而产生的概念,并未成为专业严密的法律概念,但主义的选择对于一国公司的发展有着深刻的影响。由于我国采用统一的公司法立法模式,将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立法统一于《公司法》中,由于这些公司规模、经营模式的区别,若采取一刀切的方式立法并不利于整体的公司发展,而是应结合不同情况予以确定,从《公司法(修订草案)》中也可以看出,并未明确选择某种主义而是在不同情形下具有某种主义的趋向,这样的立法是符合当前我国《公司法》的发展状况,也有利于公司治理模式的优化。
简介:摘要:地方性立法是国家立法的重要补充,它能够有效弥补国家普适性立法无法照顾我国复杂区域特色的问题,能够有效满足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随着2015年《立法法》赋予所有设区市地方立法权之后,地方性立法呈现出运动式的遍地开花,也随之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正是围绕其中关乎地方立法质量效能的几个关键问题的思考,并尝试提出有助于最大限度发挥地方立法效能的如下对策:要切实做好立法调研工作保障地方立法的精准实效,要探索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立法专业团队来保障立法的质量,要重视并加大地方立法宣传宣讲工作以保障地方立法广泛知晓,要在地方立法实施之后时时关注后续修改存废等事项来保障地方立法的与时俱进。
简介:摘要:环境工程作为环境科学的一个支线,其主要研究方向是以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的结合利用为主,通过科学合理的方式对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解决,最终改善环境质量,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其根本是从事研究环境污染防治、提升环境质量的科技技术。环境工程与生物学当中的生态学、医学领域中的环境医学、环境卫生学、环境化学、环境物理学都存在着密切联系。目前我国的环境工程还处于探索阶段,学科领域仍有发展空间,但环境工程的核心是基于环境污染源的治理。
简介:摘要:环境工程是关系到每个人利益的重大项目,它已是关系到人类生存与发展的一个世界性难题,同时也受到了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关注,各个国家都在进行着相关的研究。环保工程是一个长远的发展项目,它要求整个社会都要重视,要想取得好的效果,就必须要有一个良好的开端。文章对环保工程的内涵及治理方法进行了简单的介绍,并根据当前的环保问题,提出了相应的环保对策。近年来,我国十分重视环境工程的基本建设,并基于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制订了一套保护环境的政策,促进了自然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对空气中各种污染物进行监测。文章阐述了环境工程的含义,探讨了在环境工程建设中应采取的保护措施。
简介:摘要:我国现阶段刑事立法出现活性化的特征,刑法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关注社会民生问题。《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高空抛物罪”,是刑法回应社会屡屡出现的高空抛物事件,保护公民“头顶安全”和“出行安全”。高空抛物罪是轻罪,面临着过度回应民意以及造成司法附随性负面后果的风险。因此,对该罪的司法适用应谨慎,通过对“情节严重”定罪情节的限制性解释,严格限定高空抛物罪的司法适用。
简介:摘要:中国民法典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在“民法典”中针对中法人分类有了新的增加,如“特别法人”,并且针对存在较多争议的民事主体给出了“非法人组织”这一第三类民事主体,开创了民事主体分类新局面。因此本文就以中国民法典法人分类和非法人组织的立法构建为关键点展开相关讨论,通过对中国民法典法人分类和非法人组织的详细说明进行重点论述。
简介:摘要:污染环境罪指自然人或单位违反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对于环境的污染程度、排放倾倒的是否为污染物甚至污染物的数量都是影响污染环境犯罪定罪量刑的依据。而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能够对该类案件中有关污染物的一些专门性问题依靠专门知识与技术手段进行科学认定。该罪的认定量刑等问题十分依赖鉴定意见。因此对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的研究相当重要也极具意义。本文主要研究相关概念及国内现状,旨在发现问题并尝试提出解决思路,谋求国内制度及实践的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