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概况1949年5月23日联邦德国制定了起宪法作用的基本法。基本法第7条第1款中规定:“整个学校事业在国家监督之下”,这与魏玛宪法第144条第1款相当。
简介:德国在实施海牙诱拐公约方面,通过前后两部立法基本上解决了管辖权和返还判决的执行问题.在司法体制方面,德国对管辖分散和法院审级过多的现状进行了改革.在实施公约过程中,德国面临着比较突出的宪法挑战.针对实施中的问题,德国方面积极建议修改公约的某些条款,特别是要扩大儿童保护的范围,限制返还例外规则的适用等.
简介:在联邦德国,传统的从星期一到星期五的5天工作制正面临管挑战。在星期六或星期天坚持正常工作或进行加班的人数已高达500万人左右,这个数字约占联邦德国职工总人数的五分之一,几乎比60年代翻了一番。尽管工会组织一再呼吁,要“保证人们周末的自由”,但是,在周末,特别是在周六工作的人数却有增无减,以致于很多人担心,在不久的将来,从星期一到星期五的五天工作制结构对大多数人来说,也许将成为过去。
简介:文章详细介绍了德国招聘志愿人员出国工作的机构以及派遣志愿人员出国工作的程序.
简论联邦德国的高教立法
德国实施海牙诱拐公约的立法与实践
西德的工作制结构问题
德国招聘志愿人员出国工作的机构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