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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亨健矿业有限公司,位于邯郸市西部美丽的沁河之滨,距邯郸市20公里,东临青兰高速2公里,北靠邯长铁路、郎武公路,西依太行山,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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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十一五”期间,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矿业公司)积极部署,紧密安排,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探索出了“科学发展、东扩南进、两年跨越、五年综合实力达到神华中等偏上水平”的科学发展道路,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 标签: 矿业公司 神华集团 包头 有限 “十一五”期间 科学发展
  • 简介:紫金矿业是一家从上杭紫金山金矿开发起步.走向全国、面向全球的.以黄金及其它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为主的大型矿业集团。其控股公司分布在全国二十多个省和海外八个国家。是中国最大的黄金生产企业、中国第三大矿产铜生产企业、中国六大锌生产企业之一。2003年12月成功登陆香港股票市场(股票简称:紫金矿业,股票代码:2899).2008年4月以0.1元人民币面值股票回归A股(股票简称:紫金矿业.股票代码:601899),开创先河。

  • 标签: 紫金矿业 黄金生产企业 矿产资源勘查 股票市场 股票代码 紫金山金矿
  • 简介:矿业权转让是矿产资源法律制度的核心和关键,我国现行法律对此有严格的限制和规定,而矿业公司通过股权转让实现矿业权的转让,给矿业市场监管带来了新的难题。对于这一行为的认定,有利于指导我国矿业市场的司法实践,推动矿业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 标签: 矿业权转让 矿业公司 股权转让
  • 简介:矿业用地制度创新的根本出路在于资源产权的合理安排。以现代矿业地役权作为矿业用地的重要方式,既是拓展矿业用地获取途径的出路,更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出路。从主体、客体、内容等方面构建的现代矿业地役权是传统地役权的转型升级,以地下空间为需役地的空间地役权、为获取矿业广场而设立的地表地役权等基本覆盖矿业用地领域。地役权的主体界定以及合同订立,是矿山企业设立地役权的重要内容。地役权的从属性而显示其弱权利性,可通过地役权登记原则、物权请求权以及法律责任等方式,维护地役权的预期、稳定和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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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南非是目前世界上首届一指的矿业大国,其矿产之丰富、储量之巨大,只有原苏联能够与之媲美。(一)矿石种类及储量:南非国内蕴藏有40多种矿石(另一说法称60余种),其中最主要的有锰、铂族金属、铬、黄金、钒、铝酸盐、蛭石、莹石、钻石、镍、锆族矿石、铀、煤、钛族矿石、石棉、铁、磷、锑、铅等。储量也相当可观,其储量占世界总储量的比重为:锰占82%,铂族金属占69%;其储量占西方国家总储量的比重为:黄金占59%,铬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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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缺乏矿业相邻关系的立法,对矿山企业行为就没有约束而放纵了企业对相邻方的利益侵害。信息不对称又很少有诉求途径的受害方被迫用上访、械斗等非常规手段制止企业侵害,导致各方继续受损。矿业立法应专门规定“矿业相邻关系”:矿业垂直相邻、矿业水平相邻关系以及矿业环境保护相邻关系等“立体性”相邻关系,给矿山企业明确了行为边界,为关联他人打开维护权利的通道。规范矿业相邻关系是矿业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矿业相邻权只是矿山企业权利延伸的单向性保障,矿业相邻关系才是相邻各方相互依存的社会紧密结构。构建矿业相邻关系制度并合理实施,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

  • 标签: 矿业 相邻权 环境保护 制度安排
  • 简介:此说的主要观点就是认为矿业权是基于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而派生出来的一种物权,所以要分析矿业权的客体就要分别分析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客体,认为矿业权是对矿产资源不动产进行使用和收益的一种权利

  • 标签: 属性分析 法律属性 矿业权法律
  • 简介:矿业权的设立(矿业权出让)过程既涉及到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也涉及到对于矿产资源管理机关作为国家代理人行为的规制,以及对于矿产资源行为资格的审查等行政法律关系.现行矿业权特许理论将上述三种法律关系捆绑,导致公私法关系界限不清,阻碍了矿业权的私权属性定位,成为市场配置矿业权的理论障碍.

  • 标签: 矿业权 特许权
  • 简介:矿业用地制度独立以及农村矿山直接使用集体土地,催生了农村矿业用地登记制度。矿山企业从要素市场获取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为明确和公示土地归属物权而进行民事登记,颁发产权证;发挥土地归属物权的效用而进入矿业开发市场,为准入和监督土地用途而给予行政许可登记,颁发许可证。农村矿业用地的双层登记制度,具有完全不同的法律属性和不同的功能特征,界定了市场与政府职能的分工。依靠相关立法对双层登记的内容、程序、效力及其责任等分别作出规定,以此实现农村矿业用地双层登记的法制化。

  • 标签: 矿业用地 土地物权 用途管制 登记制度
  • 简介:越南的五金矿藏十分丰富。而越南历史上大规模对矿产资源的开采则始于18世纪初的清康熙年间,乾隆年间最为兴盛,一直延续到19世纪中叶的清嘉、道年间。受中国当时采矿潮的推动和越南政府的政策鼓励,不少中国商人前往越南,向越南封建政府申请开采各矿,并大量招徕中国移民劳动力,充当矿工。于是,前往越南采矿佣工,成为这个时期华侨出国的特殊现象。一  越南的有色金属矿藏主要集中在北圻。据说,越南北部的少数民族如岱依族、侬族很早就用原始的方法开采了一些小规模的露天矿,并曾经出现过专门的矿户和矿村。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种依靠原始的方法所开采的矿产远远不能满足各种需要,于是,便出现了“(越南)土人起炉开采,内地客人前来并力合作,食力相安”1,这种中国人帮助越南开矿的现象。由此可见,在这种早期矿业生产形式中,华侨只是作为一种合作者或技术工人,而越南商人才是真正的矿主。这些在越南人经营的矿场中佣工的华侨大部分是中国边民和小本商人。他们之中有的是两广和云南省的农民,农闲时节到越南矿场找点副业,赚些苦力钱,农忙时节再打道回国;也有的是生意好做时经商,生意不好做时便到矿山佣工。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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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矿业领域使用最多的“矿业权”,是一个多变而不确定的权利体.矿业权,是由明确矿产归属的物权、可以开发的特许授权、实际开发的企业产权虚拟出来的“三面一体”的权利集合;在法律属性上,矿业权多元化地表现为用益物权、准物权以及自物权等;在法律制度上,矿业权的公权属性与私权属性、流转之自由与限制、所属探矿权与采矿权等无不冲突.将各方面综合起来分析,便可以发现矿业权却是虚无的、根本不存在的权利.根据国外经验和矿业的特点,应果断地撤销矿业权,重构为矿产物权、特许权以及开发行为权等矿业的权利体系,以此建立“三权分列”的现代矿业制度.

  • 标签: 矿业 矿业权 物权 特许权
  • 简介:金属矿产资源短缺越来越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一个“瓶颈”问题。分析国际矿业产业的发展趋势,借鉴国际矿业企业的成功经验,在国家相关政策支持下,积极实施海外并购,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矿业航母,适当提高国内矿业产业的市场集中度,是提高我国矿产资源安全保障程度的重要基础。

  • 标签: 矿业企业 集中度 走出去
  • 简介:地役权设立,将成为矿业用地获取和利用的普遍方式。矿业地役权合同,是地役权设立、行使、登记和保护等环节整体运行的主轴,属于突破物权法界限而跨入债权法的行业性物权契约。土地承包经营者是订立合同的基本的和多元的主体,土地立体性分层使用权是合同权利的现代的和广泛的客体,地役权利用方式以及费用支付等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地役权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适时使用非要式合同;以能够对抗善意第三人为基本目的,坚持不动产登记为原则不登记为例外。违约适用严格的归责原则,地役权保护适用物权请求权。

  • 标签: 矿业法 矿业用地 矿业地役权 地役权合同
  • 简介:现行矿业制度几乎没有安全与健康、环境污染、矿业相邻关系以及公权力行政等方面的重要法律责任,因而在矿山企业违法结果发生后则以人治取代法治而治不胜治,这主要是以“矿”为主的财产性《矿产资源法》法律渊源的局限。应制定以“业”为主的管制性《矿业法》,以矿山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为依据设置第一性义务,不履行第一性义务则按第二性义务承担不利后果。第二性义务是以社会性矿业法律责任为主,与经济性、政治性法律责任等构成矿业法律责任体系。社会性矿业法律责任的民事侵权适用严格责任原则、无过错原则、因果关系推定以及并不以违法为条件等。

  • 标签: 矿业 社会责任 矿业法律责任 社会性法律责任
  • 简介:规制主体就是权力配置问题。我国矿业管制权的内部结构关系并未能形成一个协调有序的权力体系。在纵向关系上,矿业勘探和开采的审批权在中央和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分层化”配置,常常被地方政府将规模矿区分而处之,变相地加以分散分割审批。在横向关系上,形成了国土资源部门、环境保护部门、规划部门等管理体系,系统庞杂,常常出现权力主体错位、管制权力内部结构体系混乱等问题。解决的方法就是建立独立的规制主体,并形成多元化的规制主体。

  • 标签: 合并 误区 独立主体 多元化
  • 简介:上海亚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1995年6月在上海正式成立。作为一家以工业投资、教育投资、房地产投资为主的大型投资集团公司,得益于改革开放搞活的好政策,经过市场经济近二十年来的摸爬滚打,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公司现有员工近2000名。旗下拥有子公司数十家,所属企业和公司多次受到市、区各项表彰。公司目前正以上海这个国内外经济金融中心为依托。通过资金运作

  • 标签: 集团公司 工业投资 市场经济 房地产投资 教育投资 改革开放
  • 简介:<正>福娃集团有限公司是由原湖北银欣集团有限公司更名而来,是农业部、科技部等九部委评定的首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中国大米加工十强企业。2009年,公司基地被省科技厅认定为"有机稻栽培科技创新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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