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当前,由于青少年自我保护、珍爱生命意识差,有效预防、减少伤害的能力低下,生命与安全教育严重缺失,每年约有4000万儿童发生各类伤亡,如何引导未成年人走出生命与安全的误区,教育他们热爱生命、珍惜生命、呵护生命,建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加强未成年人的生命与安全教育,已经成为当前教育面临的重要的课题。
简介:加强未成年人素质教育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迫切需要。我国正处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实现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的关键时刻,综合国力的强弱越来越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取决于各类人才的质量和数量。长期以来我国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的内容有效性不强,给人才的全面发展带来局限性,也给未成年人的发展和提高造成限制,造成他们知识面窄,文理互不贯通,忽视了实践能力,创造能力的培养。为此,要真正转变观念,树立综合素质教育观念,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努力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品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素质和劳动技能素质,培养未成年人的分析能力、创造能力、组织能力和竞争能力,培养造就一大批祖国和人民需要的、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这是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党的教育方针的具体体现。
简介:目前,我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未成年人法律主要包括未成年人专门性法律4部、设有未成年人专章的法律2部、舍附属性条文的法律约34部以及立法解释若干。现行未成年人法律体系在法律位阶、法律术语、法律内容上都表现出各自的特点。现行的未成年人法律呈现出缺乏操作性、专门性立法少、效力层次低、立法内容不充分等不足之处,急需对顶层设计加强研究。我国未成年人法律体系的理想结构是“1+5+x”模式,即《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家庭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福利法》、《网络空间未成年人保护法趴《未成年人司法法》等核心法典,再加若干必要专门性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