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们都知道,《资治通鉴》与《史记》被世人称为“史学双璧”,司马迁以独特的才华和人格魅力使生命与《史记》共同获得了不朽,他为完成《史记》而忍受的磨难使后人对他充满了敬仰;然而《资治通鉴》所遭遇的磨难人们却知之不多。为这部书,司马光率人撰写了l9年,并在很长时间里不得不避居洛阳,在最后还没完成的情况下,因有人上书皇帝说司马光拖延时日,混吃俸禄,他不得已提前向皇帝呈上了这部大书。据此可知,才华如司马光这样的人,有时也是要受点小人之气的。可以肯定,如没人打这样的小报告,《资治通鉴》会比今天更好看。可即使这样,读者仍会为其精练、丰瞻、博大、深广所倾倒,也使后来的几部同类书稿无法望其项背。
简介:司马光《资治通鉴》是一部公认的史学典范著作,因其史料搜罗详尽、史实考证细致、错误较少而在中国史学史上有着崇高的地位。然而《资治通鉴》毕竟受到各种条件所限,所记史事不可能尽善尽美,存在一些错误并不奇怪。本文将现存的其他典籍,如《梁书》、《魏书》、《北齐书》、《周书》、《南史》、《北史》、《册府元龟》、《太平御览》等等记载,与《资治通鉴》梁纪部分进行比对,发现一些错误。归纳起来可分成四种类型:一是时间记载失误,二是求简删省而导致错误,三是摘编史料发生失误,四是在删并史料时出现失误。我们之所以提出这一问题,是企盼学者在引用《资治通鉴》史料时,有必要加以仔细比对,从而确保所引史料的准确性,防止以讹传讹。
简介:<正>读了《标点本<资泊通鉴>校读札记》(载《古籍整理研究学刊》1992年第2期,以下简称《札记》)一文,觉得其中有二则札记所论有欠妥之处,兹略申己见,以供进一步讨论.一、关于《通鉴》两次“初定租庸调法”的记事,《札记》认为:“众多史料清楚地说明了武德二年仅颁布了租调法而不是租庸调法”,“《新唐书·高祖本纪》的记载是不准确的,《通鉴》作者在取材时没有详考,从而出现了两次‘初定租庸调法’.”我觉得下这个结论过于匆忙.其实,唐武德二年颁布的赋税力役制度究竟包含哪几个部分的内容,迄今仍未有定论,原因在于包括《通鉴》在内的几部史籍的记载互有异同,殊难确定.《新唐书》卷一《高祖本纪》云:“(武德二年)二月乙酉,初定租庸调法.”但不载其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