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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 个结果
  • 简介:法律,作为一项对具体的行为进行合法或违法评判的活动,是确定的.但是,它作为规则的总称,却具有许多不确定.成文法国家一般都在规则的意义上使用和研究法律,因此,对法律的不确定的研究也显得特别重要.我国作为成文法国家,当前正在进行大规模地立法并以法治作为法制建设的目标,因而对法律不确定的研究,也有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立法和法治,有利于我国的法制建设.

  • 标签: 法律的不确定性 诚信原则 不确定法律概念 法律不确定性 法制建设 法律规则
  • 简介:绿色发展,就是要环保、低碳地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然而绿色发展所面临的问题、所采取的手段和所造成的结果等都具有不确定。这种不确定使得科学与民主双重失灵的问题凸显。桑斯坦和泰勒首先提出的"自由主义家长式作风"观念为解决此类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我国的规制机构设置可借鉴自由主义家长式作风模式做出调整,以适应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需求。

  • 标签: 不确定性 绿色发展 规制机构 自由主义家长式作风
  • 简介:新刑诉法新增了必要情形下证人的强制出庭作证义务。与此前我国司法实践中一直流行的书面证人证言相比,必要情形下证人的出庭作证完善了证人证言的形式,增加了公诉结果的不确定。公诉机关应当做好相应的准备。

  • 标签: 证人出庭作证 书面证言 公诉结果 不确定性
  • 简介:<正>目次引言一、哈特论"开放结构"二、哈特的语义理论三、哈特对形式主义的抨击四、哈特论自由裁量权五、哈特评规则怀疑论六、后现代法学对"意义中心"的解构七、富勒对哈特语言观的批评八、莱昂斯对哈特开放结构理论的批评结论

  • 标签: 自由裁量权 法律的概念 后现代法学 法律实证主义 德沃金 法律解释
  • 简介:司法判决究竟有没有确定?疑难案件的判决结论究竟具不具有"唯一正解"?司法判决正确性的理论基础何在?法律现实主义、法律实证主义、法律诠释学等理论对此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德沃金在吸收这些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权利论"的"结果确定"理论。哈贝马斯则在批判德沃金的基础上提出了"程序确定"理论,为回答法理学上的这一系列经典问题提供了一份程序主义的独特答卷。

  • 标签: 程序确定性 不确定性 德沃金 哈贝马斯 程序主义
  • 简介:战略柔性在高管团队行为整合与中小企业平衡式技术创新关系中具有重要的中介作用,环境不确定是该中介作用的调节变量。运用环渤海经济圈、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的中小企业高管数据,统计分析发现:高管团队行为整合对中小企业平衡式技术创新有显著正向影响,并且战略柔性在其中起部分中介作用,而环境不确定在高管团队行为整合与战略柔性的关系中起到调节作用。战略柔性和环境不确定可以较好地解释高管团队行为整合对平衡式技术创新的作用机制,为高管团队行为过程在动态环境中的发展和应用提供了重要启示。

  • 标签: 高管团队行为整合 战略柔性 平衡式技术创新 环境不确定性
  • 简介:<正>目次一、规定一般人格权的基本要求二、我国民法典应如何一般人格权的具体内容三、一般人格权的不确定及克服一般认为,一般人格权是对人格权精神的高度抽象与概括,一般人格权的标的是概括性的人格利益,范围是极其广泛的,内容是不可能列举穷尽的。要对一般人格权的内容进行表述,必须采用高度概括的方式,才能将其广泛的内容涵括进去。在当前我国民法典立法中对于应当规定一般人格权已经达成共识,但是对于应当如何规定一般人格权却存在着激烈的争议。当前我国主要有四种模式。一是全国人大法工委公布的《中国民法典草案》关于人格权的一般规定之第2条:"自然人、法人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②二是王利明主编的《中国人格权法草案专家建议稿》第2条:"自

  • 标签: 一般人格权 民法典草案 人格尊严 人格利益 王利明 高度抽象
  • 简介:美国现实主义法学运动盛行于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现实主义法学家普遍具有怀疑论色彩,他们倾向于把法律的规范性因素降到最低限度,并强调非逻辑因素的作用,以此攻击分析法学的自满。弗兰克是现实主义法学运动的著名代表人物,他的怀疑论

  • 标签: 弗兰克 现实主义法学运动 法律 确定性 不确定性 法律怀疑论
  • 简介:合同采取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订立。由于受要约人对于一项有效的要约,只须回答“同意”二字即可构成承诺,从而使合同按要约人确定的条件得以成立。因此,为使合同成立,要约必须有效。然而要约是否有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要约内容的确定。本文从分析要约内容对于要约以及合同成立的影响入手,探讨了各国立法、判例和学说对要约内容确定的要求;并进一步阐述了如何解释和补充暂付阙如的要约内容。

  • 标签: 合同法 法律研究 要约内容 承诺 确定性
  • 简介:法官道德包括个人道德内在自律和职业道德外在约束,法官的个人道德又包括作为常人的道德层面和高于常人的道德层面。道德自觉的法官既可在司法程序中维护法律的确定,又能引领社会的变迁。法官、公众以及法律三者的道德价值取向,在实质内涵上都以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为根本。崇敬权利价值是法官道德信念的极致,是法官个人道德和职业道德的升华。法官是现代法治社会道德共同体的守望者。

  • 标签: 法的确定性 法官道德 个人道德 职业道德
  • 简介:非常高兴能有机会参加这样论坛的讲座,刚刚听到毛书记和董院长的介绍,感到这次到海南省来不虚此行,学到很多东西。本来想讲司法廉洁与司法公正的问题,后来考虑大多司法廉洁问题是法院工作人员自身的修炼问题,另外是制度体制和机制的问题。今天借这个机会讲讲司法审判的确定和司法公信问题。

  • 标签: 司法公信 司法审判 确定性 法院工作人员 司法公正 司法廉洁
  • 简介:【裁判要旨】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程序中,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土地,已作出裁定送达给当事人,并送达土地管理部门协助执行,即使登记手续尚未完成,案涉土地使用权亦取得了物权变动的效果。此时,执行依据被再审裁判撤销,也不能在执行回转程序中执行善意第三人的财产。

  • 标签: 民事执行程序 司法拍卖 案件执行 变卖 确定性 土地管理部门
  • 简介:对法律确定的寻求是美国法研究的主题之一。本文以对法律的不确定为线索,梳理出法律现实主义运动和批判法学运动产生和发展的思想背景和社会环境,这两次运动分别挑战和颠覆了一度占支配地位的法律科学和进步主义法学,提供了解决法律不确定的不同思路。这两次激进的理论运动并未实现提供确定的初衷,但是分别点出了法律发展的时空背景和法律运作的社会环境的重要性。这两场运动的成果为法律确定的寻求提供新的理论基础和对话平台,为社会现象和法律技术之间建立了中介和联系。社会现象和法律规范之间的互动需要通过法律议论完成。

  • 标签: 法律现实主义 批判法学 法律议论 法与社会运动
  • 简介:“世欣荣和诉长安信托”一案是判决结果正确但没有运用正确逻辑的典型例证。“信托财产确定”特指信托设立之时的确定。信托有效成立之后,受托人运用信托财产和第三人进行交易所取得的财产根据信托财产物上代位性成为信托财产,不在“信托财产确定”要求的射程之内。运用民法常识进行解释即一目了然:根据法律行为的基本原理,一个已经生效的法律行为的当事人对第三人所从事的哪怕是无效行为,原则上不会影响到已生效行为的效力。

  • 标签: 信托财产确定性 资产收益权 物上代位 资产收益权信托
  • 简介:法律与语言的关系极其密切,法律离不开语言。有些语言天生存在着不确定,导致法律的不确定增强。法律语言的不确定主要是因为语言的模糊和歧义造成的。法律语言的抽象范式与具体案件发生的实然形态具有天然的距离,虽然一定程度上增加法律规则适用的弹性,但是也在消解着法律的确定含义。消除法律语言的不确定,维护法律的确定,需要从多种途径入手。需要依靠语言探究法律的确定,通过各种法律解释方法维护法律的确定,规范使用法律语言保障法律的确定

  • 标签: 法律语言 不确定 确定性 救济
  • 简介:2009年7月29日,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与《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编辑部共同举办了“风险社会的形成与法的确定”理论研讨会,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哈佛大学法学院、上海财经大学及《环球法律评论》、《法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编辑部的20多位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

  • 标签: 风险社会 研讨会综述 法律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上海财经大学 拷问
  • 简介:在对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过程中,不确定法律概念是划分司法权与行政权边界的重要标准。本文从与行政裁量的比较出发对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内涵进行了分析,以德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脉络为框架描绘了不确定法律概念从萌芽、确立及发展的路径,最后探讨了司法权对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审查强度,着重论述了判断余地理论的理论依据、适用空间和审查标准。

  • 标签: 不确定法律概念 司法审查 判断余地
  • 简介:规范实证主义者已经就法律的不确定与司法过程中的自由裁断问题作出了一定程度的揭示,而现实主义法学者则就事实的不确定与司法过程中的自由裁断问题作出了肯定的判断。但一方面二者的研究系分别且独立地从法律以及事实的不确定角度进行;另一方面,他们关于司法过程中自由裁断的基本观点保留在或然性层面;再一方面,他们都没有关注到法官不仅仅面对法律或事实问题时需要自由裁断,对法律规范与案件事实之间逻辑关联的证成也是一种典型的自由裁断。可以说,司法的本质就在于在具有种种不确定的世界中通过自由裁断寻求最具有可接受性的确定结论。

  • 标签: 司法 实践理性 自由裁断 不确定性 确定(性)
  • 简介:法规范中存在很多不确定法律概念,其蕴含着对征纳双方权益的调制和与事实、政策互动链接的税法理念。由概念到制定具体化规则与在个案中直接适用是不确定法律概念具体化的主要方式。在规范层面来看,税法原则作用于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具体化过程,表达了税法的基本价值,起到发展税法的作用。在背景层面视角下,税法上的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具体化过程体现出行政主导性。对此,功能主义立场与法律的不完备性理论可以为其正当性辩护,证明其是宪制结构中的必然制度安排。在中国语境下通往现代税法是一条泥泞之路:垄断式”的行政权过于强势而亟需法治规训,立法权需回归人大并合理配置,规制征税机关的规则制定权,并加快推动税务专门司法制度的构建。

  • 标签: 不确定法律概念 具体化 行政主导 司法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