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3
449 个结果
  • 简介:作者认为中华法系不是一种历史现象,就总体而言,它没有消亡,而是处于艰难的蜕变、转型、更新与重塑之中,其基础是法律义务与亲情义务的统一、重视法的治国作用及法与吏的结合、教与罚的综合为用、制定法与判例法的互补等。

  • 标签: 中华法系 法文化 几点思考 中华民族 判例法 相结合
  • 简介:对"中华法系"的研究,已经颇有年头,相关学术成果也已不少,故而很有重新省思的必要,有鉴于此,本文首先回顾了中华法系的研究现状,进而指出了这些研究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一是对"法系"的划分缺乏一个基本的统一的标准,造成理解上的错杂;二是对中华法系的研究缺乏通盘的整体的考量,似有"以偏概全"的缺失。我坦承,鉴于不谙中华法系其他国家的语言文字,无法深入探讨它们的法律文化,因而只能以中国古代法律为检视对象。本文认为:作为中华法系的"祖宗"的中国古代法律,它的根本特征就是"礼法文化"与"天人合一"两点。前者不仅能够作为中国古代法律的"类型"概括,而且可以揭示它的精神取向;后者,则能够表征中国古代法律的"终极"根源。

  • 标签: 中华法系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现代法律文化 天人合一 礼法文化 法律评论
  • 简介:文章通过对近百年来中华法系研究的历史回顾,梳理出中华法系研究的简要历程及其现状;进而就中华法系的名称统一问题、时间与空间问题、形成与解体问题、精神价值问题、遗存与流变以及对西方学者研究的回应等问题,进行了思考和探索;最后就中华法系研究的继承与出新提出了自己的初步意见。

  • 标签: 中华法系 回顾与思考 中国法学 传统中国 中国法律体系 四十年代
  • 简介:中华法系的封闭性及其成因李昕中华法系起源于物产丰富、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华夏文明,特定的历史环境尤其是封建小农经济的闭塞决定了中国长期是一个保守封闭的国家;中华法系正是在这样的氛围中经历了4000年成长发展的历史。在这4000年陈陈相因的缓...

  • 标签: 中华法系 法律文化 法律思想 儒家思想 法律体系 法律制度
  • 简介:中国是一个地处东北亚大陆、资源丰富的内陆性国家。以农业为立国之本的自然经济结构、以宗法家长制家庭为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以儒家纲常伦理学说为统治思想、以皇权神圣的专制主义为基本政治制度的诸因素,构成了中国古代的基本国情,也决定了中华法文化的一些基本特征,诸如:礼和法的相互渗透与结合、以宗法家族为本位的伦理法、自然和谐与天人合一的思想、人本主义、综合性和包容性、民族性和世界性,等等。对于中国古代法律文化,我们应该认真地总结、反思,客观地予以评价,从中吸取当前法制建设所需要的可资借鉴的历史资源。

  • 标签: 法文化 基本政治制度 家长制家庭 法律文化 法家 专制主义
  • 简介:近代预算制度诞生于晚清,发展在中华民国前期。中华民国后期的宪法对此加以确认,规定了立法院行使预算审议权。中华民国后期的三部《预算法》采纳了学界的通说,对预算审议的范围、限制、时限、方式和过程都加以了细致的规定,对预算救济更是取长补短,综合了学者的观点,设计了极具特色的假预算制度。但是实践之中,除了1948年夏行宪立法院根据宪法法律行使了实质上的预算审议权外,其他时候对经过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或国防最高委员会核定的预算案都是直接原案通过或有限修正通过,形式意义极强。修改我国现行的《预算法》,就是要吸取历史教训,借鉴立法经验,在组织制度、实体规则、程序规则和救济制度四个方面完善我国全国人大的预算审查和批准权。

  • 标签: 中华民国 南京国民政府 预算 审议
  • 简介: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标签: 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剥夺政治权利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简介:<正>一、第40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本会建议【陪审制的废除或专业化】:删除第1款中的陪审员和本条第3款。理由:陪审员缺乏专业知识,实践中形同虚设,不仅陪而不审,而且导致合议制在某种程度上褪变为事实上的独任制。不如取消陪审员制度。如果保留该制度,本会建议要求陪审员必须从具备法律大专以上学历或律师资格、司法资格的专业人员中产生。本会建议增加一条[合议庭成员的随机选定]:立案庭应当在答辩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到立案庭并在立案法官的主持下共同随机选定审理案件的合议庭成员。当事人在共同随机选定合议庭成员之前,有权了解相关审判庭备选法官的

  • 标签: 陪审员制度 民事案件 独任制 立案庭 原告人 法庭辩论
  • 简介:源远流长的中华司法文明中华司法文明,源远流长,早在夏代国家出现以前,就有司法官和司法活动的记载。而舜帝时代的皋陶,则是为学界所公认的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司法官,以其出色的才能,处理了许多重要案件。

  • 标签: 司法文明 司法公正 中华 司法活动 中国历史 司法官
  • 简介:(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2号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 简介:迄今为止的通说认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改《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总统制为内阁制。笔者认为,《临时约法》之政体既不是总统制,也不是内阁制,而是独具特色的混合政体。其奉行的不是西方宪法理论中的"限权"或"控权"思想,而是中国传统的权力"牵制"思想。这一点,从该法关于国家行政权力分配方面可以得到充分说明。

  • 标签: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政体 行政权
  • 简介:(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2007年4月25日国务院令第496号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文管理,规范水文工作,为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灾减灾服务,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水文站网规划与建设,

  •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 水文条例
  • 简介:(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2007年4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4号公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船员管理,提高船员素质,维护船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船员注册、任职、培训、职业保

  •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 船员条例
  • 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引渡的正常进行,加强惩罚犯罪方面的国际合作,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之间的引渡,依照本法进行。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进行引渡合作。

  • 标签: 引渡请求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请求国 强制措施 引渡条约 公安机关
  • 简介:中华法系源远流长,泽被东西。中华法系的形成首先依赖于中华文化圈的形成,中华文化圈的形成和封建法典儒家化的完成都是在唐代。中华法系的基本精神乃是礼法结合,在重视法律的基础上,重视道德的作用,终极目的乃是致力于建立“无讼”的和谐社会。所以中华法系的精神和法律文化值得现代世界各国探究和借鉴。

  • 标签: 中华法系 礼法结合 法律文化
  • 简介:<正>第一条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

  • 标签: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会议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地方性法规 法律案 行政法规
  • 简介:<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请求引渡第一节引渡的条件第二节引渡请求的提出第三节对引渡请求的审查第四节为引渡而采取的强制措施第五节引渡的执行第六节暂缓引渡和临时引渡第七节引渡的过境第三章向外国请求引渡第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引渡的正常进行,加强惩罚犯罪方面的国际合作,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之间的引渡,依照本法进行。

  • 标签: 被请求引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被请求国 引渡请求书 引渡条约 最高人民法院
  • 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 标签: 当事人 仲裁委员会 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庭 仲裁员 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