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改革和发展,商法理念与商法原则越来越多地在立法实践当中被运用,商法规范也越来越多地在审判实践中得到适用。我国虽然是民商法不分的国家,但这只是指没有在民法典之外制定商法典而已,并不是我国不存在商法,公认的属于商法范畴的法律,如公司法、破产法等业已存在并已经成为我国法律体系当中重要的法律规范之一。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主张商法独立性的学者不断增多,具有商法理念、商法意思、商法原则等鲜明特色的商法思维已经逐步形成。那么,如何在商法思维下构建我国公司董事勤勉义务法律制度则是本文作者研究重要内容。
简介:2006年我国对1986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了修订。对比新旧《义务教育法》的法律条文可以发现,新法在结构内容上进行了调整,立法目的得到进一步深化,并将素质教育法制化。此外,新法对立法原则也进行了调适,强调并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原则、统一性原则和义务性原则。经过修订,《义务教育法》的法律适用性与操作性得到进一步强化,法律责任也更加明晰化。《义务教育法》的修订是我国义务教育立法的进步,对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发展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