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6年9月6日,西安市档案局(馆)副局(馆)长任永欣和监督指导处处长李均善、副处长马卫应邀来到西安人民广播电台,在每日13:00—13:30的“人大之声”栏目播音现场接受了主播人李虹对新颁布的《西安市档案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采访。任永欣副局长在节目中通俗简明的介绍了《西安市档案管理条例》制定的必要性及其主要内容,档案与社会、档案与老百姓的关系以及档案工作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性,同时还介绍了西安市档案局(馆)的主要工作和馆藏情况以及档案查阅利用情况。监督指导处负责人简要介绍了本处的主要职能和近年来西安市查处违反《档案法》的典型案例。
简介:摘要本文阐述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和功能作用。作为一种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在节约法治资源、提升法治效益方面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法制教育能够培养人们的法治意识,让人们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掌握法律知识,用以维护权益,同时也避免因“不懂法”而违法。作为法律宣传工作者,在筹划制作宣传教育材料时,就要注重选材,用好典型案例,处理好案例完整性、合理性与时代性的关系,在制作方式上,综合运用案例通报、现身说法、现场参观等五种方式,并简要分析了每种方式的优点与不足,取长补短,提升教育效果,发挥法治宣传在培树法治信仰、建设法治国家中的功能
简介:为了深入宣传《档案法》、《西安市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西安市档案局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在全市开展了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当日,市档案局在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等单位主办的“西安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中心会场”,设立宣传咨询站。活动期间,市委常委、西安高新区管委会主任景俊海视察了市档案局宣传咨询站,对市档案局作为唯一参与此次活动的市级部门,在这次活动中所作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档案部门要建好档案,用好档案,进一步做好档案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市档案局副局长任永欣带领有关人员,向群众散发《档案法》和《西安市档案管理条例》《档案法律法规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提供档案法律法规、档案业务、档案查阅及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咨询,并参加了市司法局组织的“送法律到建筑工地”的活动,把《西安市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手册送到了农民工的手中,提高了广大农民工对档案法律法规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