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由主义作为一种思潮,是民法的哲学基础,私法自治原则就是自由主义思潮在民法的体现。私法自治在我国民法理论和立法中应如何定位,一方面充分借鉴自由主义思潮崇尚平等自由、尊重权利、重视市场和市民社会自治等观念,在私法与公法的关系中,我国应充分体现私法优位、私法自治原则,充分确认和保护私权主体的权利享有和行为自由,将国家和公法干预减少并限制在最低限度;另一方面,吸取西方自由主义发展中的教训,避免极端个人主义和自由放任主义泛滥,在私法范畴中,我们应在最大限度赋予私法主体自由、尊重和呵护私权利的同时,采取公序良俗、诚实信用以及司法的“二次干预”等合理适度的控制措施,对权利滥用行为进行干预,以兼顾社会公正。
简介:<正>一八三五年至一八四一年,马克思先在波恩大学,一年后转到柏林大学,都是攻读法律。大学时代的马克思,不仅研究法律、哲学、历史,还醉心于文学。马克思在中学时已扎实地掌握了希腊文和拉丁文,此后一生孜孜不倦地研读希腊文学和拉丁文学。他每年都要读一遍古希腊“悲剧之父”埃斯库罗斯的代表作希腊文的《被绞的普罗米修斯》,这个习惯一直延续到晚年。十分有趣的是,培养马克思对十八世纪德国古典文学和法国启蒙主义文学的爱好是他父亲亨利希·马克思,他能背诵伏尔泰、卢梭的作品,他特别举出席勒让儿子欣赏。而后来成为马克思的岳父、特利尔的枢密顾问官路德维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