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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作为保护所有权的一种最重要方式,返还原物请求权旨在应对所有权人(物权人)对物的占有被剥夺的情形,以救济所有权在法律上和事实上出现的分离状态,与其他物权请求权一样,它取决于物权本身存在与否。我国《物权法》第34条并未勾勒出返还原物请求权的制度全貌,从法体系观点出发,对该条的理解应当结合占有恢复关系,从而把握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法律结构和制度内涵。

  • 标签: 返还原物请求权 所有权保护 占有 无权占有 占有恢复关系
  • 简介:<正>刑法学界普遍认为。犯罪古典学派(俗称“旧派”)与犯罪实证学派(俗称“新派”)的基本分歧之一是:前者认为犯罪是基于自由意志所选择的结果,强调犯罪人的道义责任;后者则反对自由意志论,主张决定论,强调人的“社会责任”。贝卡里,这位公认的“犯罪古典学派的始祖”因而被人当然地视为自由意志论者和报应刑论者。美国近年来出现的

  • 标签: 自由意志论 贝卡里亚 社会责任 道义责任 刑法思想 决定论
  • 简介:<正>切萨雷·贝卡里(1738—1794),是意大利著名的刑法学家,刑事古典学派的主要创始人。1764年因其出版《论犯罪与刑罚》一书而闻名于世。在该书里,贝氏揭露和抨击了封建的刑事制度,提出了一系列刑法的基本原则和思想,从而为资产阶级刑法体系奠定了理论基础,被资产阶级学者誉为"刑法之父"。废除死刑的思想,就是贝氏在该书里第一次提出并论述的,对后世产生了并且仍在产生着重大的影响,本文仅就贝卡里关于死刑的思想作一介评。

  • 标签: 贝卡里亚 废除死刑 死刑存废 适用死刑 刑罚权 犯罪人
  • 简介:澳大利的证券立法与管理杨坚争如同其他西方国家一样,澳大利有着广大的能容纳各类证券的公开市场。所筹集的资本中,大约有97%为上市公司所拥有。大部分证券(特别是股票)都在交易所有报价。但也有一些经济上具有重要作用的公司,主要是外国公司的附属公司,其证...

  • 标签: 澳大利亚 证券立法 公司法 证券交易所 证券行业 公司证券
  • 简介:澳大利法学教育经过150余年的发展,已经与美国和英国的地位相近,澳大利法学教育具有灵活、国际化和多元化的特点,重视实践教学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强调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中国法学教育可以考虑借鉴澳大利法学教育的若干经验。

  • 标签: 澳大利亚 法学教育 启示 中国
  • 简介:沈家本是清末修律改革中的核心人物之一,但以往的研究受研究方法的局限,将沈家本描述成一个孤独的司法英雄和法学天才,显然,这与清末法制变革的历史真实相去甚远,也不符合沈家本的真实面目。运用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的场域理论,通过分析清末国家元场域与司法场域及法学场域等场域间的关系,从中揭示沈家本在清末修律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及晚清司法场域变迁的逻辑,还沈家本以本来面目。

  • 标签: 沈家本 司法场域 清朝末年 法学场域 修律工作 法律思想
  • 简介:这一轮司法改革与以前的司法改革不同。以前的司法改革基本上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发动和主导的,因而在改革的力度、深度和系统性方面存在许多难以逾越的限制,这就使得过去的改革更多地具有战术性而非战略性特点。改革举措往往是零打碎敲式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的,主要表现为工作方式、方法的改革和对于现行法律所确立的司法制度予以进一步的贯彻落实,而非司法制度层面的改革创新。

  • 标签: 工作方式 脚痛 改革创新 战术性 法官资格 时代发展需要
  • 简介:古典刑事学派创始人贝卡利,以社会契约论为基础建立的罪刑法定主义、一般预防、罪刑相适应、废除死刑思想对刑事法律思想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深刻影响着其后的刑事司法改革运动,并对司法实践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 标签: 贝卡利亚 刑法思想 死刑观
  • 简介:<正>贝卡里(C.B.Beccaria)是在十八世纪后半期才成为取得胜利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法国大革命)的理论先驱的启蒙思想家之一。因此,同其他许多启蒙学者一样,他在社会思想方面,也是采取卢梭的社会契约说的。他的刑法思想完全是从社会契约说引伸出来的。他认为刑罚权毕竟是以各个人在通过缔结社会契约而形成社会时所互相委托的各个人的自由的一部分的总和为根据而产生的。从这点出发,他确立了这样一个刑罚理论的基本原

  • 标签: 罪刑法定主义 贝卡里亚 历史意义 十八世纪 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刑罚理论
  • 简介:<正>根据澳大利霍林顿悉尼律师事务所1989年9月8日提供的最新资料,澳大利新南威尔士《1989年环境危害和罚款法案》(以下简称1989年法案)按计划应于今年9月在新南威尔士州预算年会上通过。该法案旨在对其他环境保护法进行补充,其主要特点是对公司法人和经营管理人员处以实质性罚款以及授予法院冻结财产的权力。1989年法案新规定了两种危害环境的行为,任何个人未经法律许可,随意或疏忽处置或企图处置废弃物,以致危害或可能危害环境,即构成"非法处置废弃物罪"。帮助或唆使他人

  • 标签: 澳大利亚 新南威尔士 法案 危害环境 公司法人 废弃物
  • 简介:刑罚宽和化是刑法廉抑性的重要表现,现代社会刑法中的刑罚应该是一种宽和的刑罚,这在刑法理论界已经基本达成共识,并成为现代刑法法制的重要标志之一,刑罚宽和化体现了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程度,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和刑罚人道主义原则之精义,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 标签: 刑罚 宽和法 刑法 犯罪预防 死刑
  • 简介:<正>澳大利法学界将澳自七十年代以来制定的一系列调整现代行政关系,反映现代行政权力行使民主化、科学化趋势的法律及在实施中形成的相应法律机制称为“新行政法”(Newad-ministraivelaw)。“新行政法”的主要代表性法律有:1975年行政上诉裁判所法(AATA)、1976年督察专员法(OA)、1977年行政决定(司法审查)法(ADA)、1982年情报自由法(FIA)以及1988年隐私权法(PA)等。这些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澳建立在英国普通法基础上的旧行政法

  • 标签: 澳大利亚 司法审查制度 行政裁判所 行政决定 公众参与 公共行政理论
  • 简介:澳大利政府深感国家安全利益的威胁,加之不断复杂化、具有隐蔽性的金融工具在直接投资领域中广泛运用,原有的法律难于实现对这些新投资工具的统一规制。澳大利自2008年以来围绕以上问题,两次大规模修订其1975年《澳大利外国收购与接管法》及相关实施细则,并且频繁出台外资政策,这些举措澄清了国家安全的考察因素,完善了对政府及相关投资实体的规定,将新的投资工具纳入到法律规制当中,从诸多方面提高了国家安全审查标准,增强了国家安全审查力度。这些新发展,对我国进一步完善以2011年初颁布的《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为中心建立的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的法律制度有很大启示。

  • 标签: 国家安全审查 《澳大利亚外国收购与接管法》 政府投资者
  • 简介:<正>1972—1982年的十年中,世界各地的经济都动荡不安,但香港的经济却增长了两倍半。在这十年中,香港市民的真正收入平均每人增加了一倍,政府实际的支出,三倍于1972年。到了1983年年底,约有二百万人住在政府建造的公共房屋内。1982年,政府的建设及土木建

  • 标签: 代理人 香港 合伙人 合伙企业 委托人 法律关系
  • 简介:内容提要:塞门事件引起的性别法律问题主要是阴阳人是否有权平等参与体育活动、如何保证其公平竞争等问题。本文从国际人权法、宪法和反歧视法等不同层面论证阴阳人平等参与体育运动的合法性,通过总结“竞争优势”的认定方法和性别检测结果的运用规则来保障公平竞争,主张围绕“平等、反歧视和公平竞争”的体育法基本原则,结合现有法律体系中的规则和程序,以形成对性别少数人(阴阳人)多层次、多维度的有效保障。

  • 标签: 塞门亚 性别检测 竞争优势 公平竞争 参赛资格
  • 简介:<正>199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的第一年,搞好1998年的工作,对把江苏司法行政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至关重要。为此,我们提出要以依法治省为龙头,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加快发展,努力实现江苏司法行政工作的“个突破”:解放思想,观念突破。党的十五大的召开,带来了新的一次思想上的大解

  • 标签: “四个突破” 依法治省 司法行政工作 现代化文明监狱 国资 基层法律服务所
  • 简介:1908年开始的国会请愿活动,是李大钊早年参加的第一次大规模的政治活动,它的中心是通过持久而广泛的群众运动迫使清政府设立国会,进而成立责任政府。作为北洋法政学堂学生,李大钊参与了1910年12月爆发的第次国会请愿的全部重要活动,并成为该校请愿活动的重要领导人之一。虽然国会请愿最终失败了,但它民主与宪政的基本诉求,持久而深入的社会动员,严酷而激烈的斗争经历,使年轻的李大钊初步经受了政治斗争的洗礼,也使民主与宪政成为李大钊终生的追求,为他最终走向马克思主义奠定了初步的思想和理论基础。

  • 标签: 李大钊 国会请愿 民主宪政 统一战线
  • 简介:<正>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里说的行为人,可能是公民,也可能是法人。公民进行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即能够自由地、独立地表示自己的意思,并能依据自己的意思决定自己的行为,以取得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在我们国家,对于公民来说,只有成年人、精神正常的人才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才能独立地实施某种民事法律行为。

  • 标签: 民事法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 四讲 行为人 当事人 返还第三人
  • 简介:通过对我国法域遗嘱方式规范的比较可以发现,法域立法在遗嘱形式分类、遗嘱见证程序及见证人资格等方面差异明显,在其他遗嘱方式事项上也各有特色。我国大陆地区的公证遗嘱、录音遗嘱、特别遗嘱及遗嘱见证人规范存在明显不足,应当借鉴其他法域的立法经验予以完善。

  • 标签: 四法域 遗嘱方式 比较 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