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基于位序一规模法则模型的基础上,借助分形值q,以区域非农业人口、GDP规模和旅游外汇收入为分析指标,对2003—2007年云南省16市(州)的区域旅游系统规模等级结构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发现:整个系统内人口规模朝着非均衡态势发展,中间层次市(州)旅游发展速度较快,高位次市(州)的垄断地位比较突出,区域旅游系统等级规模结构趋于高集中态势演替,区域旅游系统发展相对稳定。鉴于此,笔者从旅游基础设施条件差异、区域资源禀赋差异和区域旅游发展历史背景差异等角度阐述了造成云南省区域旅游系统出现等级结构的原因;最后笔者以位序一规模法则为指导,从分析结果出发就均衡云南省区域旅游系统规模等级结构提出一些对策。
简介:旅游规模差异及位序演变特征分析,有助于揭示旅游发展差异现象的形成机制。基于位序规模理论,建立旅游竞争力模型,对2008~2014年云南省16个州市旅游规模差异及特征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国内旅游规模绝对差异不断扩大,入境旅游规模在2014年首次出现下降,但规模发展均趋向均衡;国内旅游规模分布呈“分散均衡-集中-分散均衡”的演变特征,属波动发展型;入境旅游规模分布则长期保持首位型,属平稳发展型;国内旅游规模分布呈旅游资源导向型,且存在“交通廊道”效应,入境旅游规模分布易受旅游产品类型与开发程度影响,而交通可达性并非是入境规模差异化分布的主因;国内旅游业与入境旅游业对影响因素的敏感度不同。
简介:【摘要】居住权与抵押权的并存及实现位序在《民法典》中并未明确规定,导致了司法裁判不一。从物权原理出发,两者在法理和权能角度均具有并存的正当性。从设立程序看,无论两者谁先设立,均无需取得在先权利人同意,但须履行通知义务。在权利实现位序上,依据“设立在先,次序在先”的原理,以权利登记的时间作为确定权利位序的依据。当两者并存发生冲突时,最佳解决方案是尽力实现两者兼顾。若抵押权在先设立,并非直接涤除居住权,只有在抵押权实现受到居住权实质影响的情况下,才可对居住权进行涤除。若居住权设立在先,也并非认定在后的抵押权无法实现,而是采取“抵押不破居住”的方式,在抵押权实现时由抵押物买受人继受房屋上的居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