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经济的发展促使科技的不断提高,随着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有线电视技术的综合发展,人们预言未来的社会是信息的社会,所谓的信息社会就是基于上述技术的综合发展和使用。这样就产生了智能化建筑。本文重点就家庭能源信息网络在智能小区的应用展开分析和探讨。
简介:摘要近年来计算机技术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互联网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在网络环境下运行的各种应用系统越来越多,通过网络传输的各种信息也在不断增加。从目前集团公司计算机技术的应用情况来看也是如此,目前集团公司已经建立了企业网站,电子邮件等系统,并且已经实施了ERP、电子商务、HR等信息系统,许多重要信息都存储在网络服务器中,因此网络系统的安全至关重要。这就要求我们对安全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在整个集团建立多层次的网络安全体系。本文立足于集团公司网络系统安全体系的规划与实施,对集团网络系统方面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针对这些问题给出了总体解决方案并在集团内进行了全面实施。
简介:《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在其他相关立法对“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规定不甚完备的情况下,从处罚范围看,显示了刑法应有的扩张性。然而,刑事司法应当通过目的性限缩解释保持适度的谦抑,审慎界定“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拒不改正”“违法信息”等,从而切实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在保护信息网络管理秩序的同时保障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与经济的融合发展。
简介: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将本属于共同犯罪中的帮助行为独立成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理解适用以对"明知"的解读为前提。新增条文中"明知"的内容概括性强,主观性强。对比司法解释对于"明知"规定的发展脉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的"明知"应该理解为"知道"。在司法实务中应该恪守推论的方式,综合主、客观证据搭建证据链排除合理怀疑来认定行为人的主观明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立法是重刑主义的体现,在实务适用中应该严格入罪路径而从宽出罪路径,以求打击犯罪与权益保障及网络技术发展的平衡。
简介:摘要近年来,信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在电力企业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在给电力企业管理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由于计算机网络的安全问题,也增加了电力企业的安全风险。电力企业应该努力提升信息化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不断的对公司信息网络安全策略进行优化,从而提高企业的网络安全防护等级,确保电力企业网络信息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