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事先性、特定性、适用性和服务性并不能体现税收事先裁定行为的法律属性特质,因而应当从是否创设新的法律关系,是否具有双方约束力,是否要求普遍适用性以及是否满足可救济性四个方面分析其基本特征。通过基于以上四个方面的比较,税收事先裁定行为排除了行政决定、行政合同、行政解释以及行政事实行为的法律属性可能。应当将税收事先裁定行为界定为一种助成性行政指导行为,同时通过对行政指导起源、性质和作用的再认识以及借鉴日本法上'法令适用事前确认程序',应当在构建和完善税收事先裁定制度的过程中注重依法行政原则和正当程序原则的遵守,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推动税收征收管理法治化的同时,促进该制度的有效运行。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明确提出改革人民陪审制,逐步实现人民陪审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这一内容确定了在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案件中实现“法律审与事实审”相分离机制的基本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除了立足于我国司法实践之外,有必要借鉴其他国家已经较为成熟的经验。英美法国家的陪审团“只认定事实,不负责法律”的做法与我国人民陪审制改革的目标相契合,且已经过几百年的演变,理论与实践方面均值得参考。另外,审判过程中,也并非所有事实问题一律交由陪审团,法律问题一律交由法官决定,还需要根据本案的实际需要、社会政策的要求等因素来确定。因此,我国在设计法律审与事实审的分离机制时应注意不能僵化。
简介:摘要目的调查临床药师参与审核调配的医嘱,并对医嘱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制定出相应的策略,以此来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促进其合理用药。方法选择2017年1月—2017年12月本院药师参与审核调配的65万条医嘱进行资料回顾性分析,对其中的不合理医嘱的纠正和分析主要是借助相关文献研究、药品安全监测系统、药物应用查询以及药物说明书等方法进行的。结果通过分析本院临床药师参与审核调配的65万条医嘱中,发现其中不合理的医嘱有402条,其中主要包括禁忌用药1.99%(8/402)、处方输入错误3.98%(16/402)、处方开具错误12.44%(50/402)、药物配伍禁忌3.98%(16/402)、给药频次不合理12.19%(49/402)、给药剂量不正确15.67%(63/402)以及溶媒选择不合理49.75%(200/402)等。结论临床药师可以协助参与药物的调配和审核工作,促进医院临床药学的发展,保证患者安全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