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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个结果
  • 简介:公共服务就是指那些政府有义务实施的行为。这些职责的性质和范围是什么呢?关于这个问题,就像我在1911年曾经指出过的那样,是不可能获得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答案的。“公共服务的内容始终是多种多样和处于流变状态之中的。就连对这种流变的一般趋势进行确定都并非易事。惟一能够确定的是,随着文明的发展,与公共需求相关的政府活动呈数量上升趋势,而这样所带来的一个后果是公共服务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 标签: 公法 现代 公共服务 政府活动 普遍意义 公共需求
  • 简介:书法是视觉艺术,音乐是听觉艺术,硬把两者凑到一起,似乎有些牵强附会。其实,很多艺术都有相通之处,这个道理大家都明白。但是,具体在哪些方面相通,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何,深究下去又很难说得清楚。然而,笔者认为,艺术的作用是相同的,能够净化人们的心灵,给人以心情的愉悦和美的享受。

  • 标签: 音乐 书法 和谐美 韵律美 线条 视觉艺术
  • 简介:公司法的制度生成有着明显的私法属性,但是过于强调私法属性则可能忽略私法的限度以及公法对公司法制度演进的影响。现代公司法的制度演进着眼于解决公司治理中的集体行动困境,以及解决公司行为外部性的社会责任问题。在公法规制政策的影响下,传统的私法效率价值需要与社会整体收益进行平衡。事实上在全球竞争的背景下,政府控股或参股的公司往往受到政府规制政策的影响,而跨国公司也会积极通过门厅艺术争取有利的公法政策,这些都成为当代公司法演进的现实图景。

  • 标签: 公司 公司法 私法 公法 公司治理
  • 简介:刑事和解协议是刑事和解最集中的体现也是最关键的结果,它记录并反映了刑罚权主体控制、被害人实现有限处分权和加害人刑罚轻缓化诉求三种因素之间的博弈。刑事和解协议从性质上讲,属于公法领域内的刑事契约;从效力上看,具有民事和刑事双向规制的特点。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处理是刑事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其中民事赔偿部分可定性为单务合同、刑事责任处理部分可理解为效力待定的双务合同,这一公法契约的效力可以运用私法契约的分析模式来解读。

  • 标签: 刑事和解协议 效力 合同 拘束力
  • 简介:首先本文概括了传统的日本法学理论中关于公法和私法的关系的相关学说,在此基础上全面总结了新情势下出现的公法与私法的交错以及互动的典型情况:景观利益的私法保护、环境法以及都市土地法中的交错、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的效力、民营化,并认为这些现象的出现是与以下日本民法的新理论是不无关系的:即"外廓秩序"论、市民社会公序论以及基本权利保护义务论等,而这些理论都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公私法二分论或者融合论所能涵盖的了。最后,本文以公共性为切入点,分析了"私法的公法化"与"公法的私法化"以及公私交错的社会背景以及意义。

  • 标签: 公法与私法 交错与互动 民法理论 公共性 社会构造
  • 简介:刑事和解协议是刑事和解最集中的体现也是最关键的结果,它记录并反映了刑罚权主体控制、被害人实现有限处分权和加害人刑罚轻缓化诉求三种因素之间的博弈。刑事和解协议从性质上讲,属于公法领域内的刑事契约;从效力上看,具有民事和刑事双向规制的特点。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处理是刑事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其中民事赔偿部分可定性为单务合同,刑事责任处理部分可理解为效力待定的双务合同,这一公法契约的效力可以运用私法契约的分析模式来解读。

  • 标签: 刑事和解协议 公法领域刑事契约 私法解读
  • 简介:平潭综合实验区特殊的发展定位和功能诉求,对其常规管理机构——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的架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实验区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实验区管委会的组织架构方式选择问题已迫在眉睫。鉴于我国传统行政主体理论的缺陷,借鉴法、德等国家的行政公法人制度,可以将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建设成为具有公法人特色的两岸"共同管理"主体。

  • 标签: 平潭综合实验区 管委会 架构
  • 简介:围绕着一起编剧维权纠纷,目前体制似乎将民事诉讼、行政保护和行政诉讼的救济手段都摆在了当事人面前。但是深入考察发现,不予许可的行政保护只是"看上去很美",广电行政机关没有权力、也不应当对电视剧是否侵犯著作权进行审查;而在广电行政机关无权干涉民事争议的前提下,给予编剧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而启动地注定是一场增加各方讼累却无助于解决实质问题的官司。行政法学在扩大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同时却缺乏与其它诉讼的协调机制,凸现了部门公法学在回应现实纠纷解决中的缺陷。跳出部门公法的狭隘视域,以统一公法学的视角统筹考虑民事诉讼、行政保护和行政诉讼三种救济途径不失为一种有益尝试。

  • 标签: 编剧维权 行政保护 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 统一公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