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深圳福田区警方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示众处理的行为属于羞辱性法律惩罚。根据“信号传递-合作”重复博弈模型的分析,羞辱性法律惩罚是一种信息沟通机制,通过传递非合作者的身份信息以便利惩罚与’威慑,同时表明国家权力执行者的合作者身份、确保权力运作的合法性。但是,由于存在惩罚程度的模糊性与“次群体”中的反信号问题,羞辱性法律惩罚的功能无法充分发挥甚至会产生负作用,因此已在历史上逐步消亡并且在现代社会中也是不可取的。
简介:摘要:组织卖淫罪与协助组织卖淫罪两罪之间非常相似,容易弄混,造成两罪在理论上存在分歧,同时在司法实践中,也有不同的意见,特别是组织卖淫罪的从犯、协助组织卖淫罪两者的区分存在难度。实践中,针对组织卖淫罪的基本特征,弄清其与协助组织卖淫罪之间的界限,对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