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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近代预算制度诞生于晚清,发展在中华民国前期。中华民国后期的宪法对此加以确认,规定了立法院行使预算审议权。中华民国后期的三部《预算法》采纳了学界的通说,对预算审议的范围、限制、时限、方式和过程都加以了细致的规定,对预算救济更是取长补短,综合了学者的观点,设计了极具特色的假预算制度。但是实践之中,除了1948年夏行宪立法院根据宪法法律行使了实质上的预算审议权外,其他时候对经过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或国防最高委员会核定的预算案都是直接原案通过或有限修正通过,形式意义极强。修改我国现行的《预算法》,就是要吸取历史教训,借鉴立法经验,在组织制度、实体规则、程序规则和救济制度四个方面完善我国全国人大的预算审查和批准权。

  • 标签: 中华民国 南京国民政府 预算 审议
  • 简介:法治是人类始终追求的社会理想模式和状态,民国时期,这种追求法治的风潮进入了中国,后期的有识之士奉为至宝,大力提倡以法治国,依法行事,将中国建成法治国家,从而形成了浓浓的法治氛围。在这种背景下,国民政府行政审判制度吸纳了法治的精神内核,立法水平达到了较高境地。从而确保了当时行政法院审判的公正性,固化了民众对行政审判的公信力。

  • 标签: 民国后期 行政审判 法治精神
  • 简介:<正>在清中后期乡村社会中,租佃是非常兴盛的一种农业生产形式。通过租佃,地主获得了地租,而佃农获得了土地,而对社会而言,劳动力与土地能有效结合,发展了社会生存力,增加了物质财富。在租佃中,缴纳地租是佃农的基本义务。学界对清代佃农欠租有所研究,但缺乏深入探讨。~②而且,清代佃农欠租亦涉及市场与法律。虽然学界较多地关注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市场与法律,但较少把两者有效结合,研究中国传统法律对市场发展的

  • 标签: 生产形式 中国传统法律 法律障碍 地主经济 乾隆朝 江苏巡抚
  • 简介:通过方法的法治拯救,必须强化法律方法自身理论水平,语言哲学特别是语用学为法律方法理论研究提供了重要资源.在宏观上,根据语言哲学对法律方法这一范畴作出不同界分.在前提上,语言哲学视角下法律事实分析是研究的基础.在直接方法层次上,法律发现与法律推理逐步转向语用学逻辑;在间接方法层次上,解释、论证与修辞日益强调语用视角,补充与衡量更加强调语用模式.整体时代导向上,重视法律方法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改革深化进程中的实践性、基础性微观价值.

  • 标签: 法律方法 语用学 维特根斯坦 语言游戏 国家治理
  • 简介:邓琬案是始于唐德宗贞元年间,终于唐文宗大和年间的一个案件。该案非影响政治进程的重案,但反映了唐中后期司法运作模式的一个重要变革:度支盐铁使及其下属监院、巡院掌握了一定的司法权,具有对本系统的中下层官吏,对盐商等商户、匠户等特殊人群的司法管辖权,以及对贩卖私盐等特殊犯罪案件的管辖权。这种司法权包括了逮捕、禁系、审理、断决等,并具有相对州县地方司法系统的独立性。度支盐铁使司法权的取得与'唐宋变革'大背景下的经济、政治和制度的变革有紧密联系。本文从对邓琬案件的复原开始,讨论由此引出的法律问题,进而探究度支盐铁所具有的司法权范围及具体的运作问题。文章以具体案例展开,深入讨论唐代中后期的司法运作与变革问题,对目前唐代法制史研究中所存在的'重条文,轻实践;重前期,轻后期'现象有所补益。

  • 标签: 邓琬案 唐扶 司法权 度支盐铁使 监巡院
  • 简介:Q新浪网友小泥鳅:涉案贪官自杀就能一了百了吗?他犯过的罪,贪腐的钱怎么办?A如果是党员,即便当事人死亡,党组织仍然可以调查,无须撤案,仍然可以对其作出纪律处分,当事人死亡并不必然导致其免于追究党纪责任。实践中,也存在当事人死亡后被追究党纪责任的。2007年6月3日,天津市政协主席宋平顺自杀身亡,后中央纪委决定并报经中央批准,开除宋平顺党籍。根据我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37条的规定,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的,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处分。因已死亡不再移交司法。确认违纪所得的涉案款物、经济利益,应该予以收缴或者退赔。暂扣款物需按程序拍卖或其他方式处理后上缴国库。款物包括现金、有价证券、房产、金银珠宝、文物古玩、字画、家具、电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如果判决前死亡则不能认定为有罪,需要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其财产属于贪污贿赂等违法所得,侦查机关可以进行调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进行查封、扣押、查询、冻结,并且可以提请人民法院裁定将其违法所得上缴国库。案件的重要证据没有了,被调查人陈述无法获取,会使得案件查办难度加大。但是,对于官员在被调查期间自杀的,已经陈述了部分罪行的,或者其他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的,仍然可以认定。

  • 标签: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自杀 贪官 开除党籍处分 被调查人 违纪行为
  • 简介:随着我国《担保法》的实施,担保对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人们在经济交往中要求提供保证的也越来越多。由于《担保法》对担保合同无效的处理规定得很笼统,仅见于第5条,导致大家在保证合同无效如何处理的问题上认识不一,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不同的做法,本文拟对此问题作一粗浅探讨。

  • 标签: 担保法 保证合同 担保合同无效 处理原则 责任承担 主合同
  • 简介: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刻意隐瞒以及司法机关的认识差错等原因,无论是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还是在法院审理阶段、刑罚执行期间或刑罚执行之后都有可能出现发现漏罪的情况。本文主要探讨的是发现漏罪后的程序处理问题,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 标签: 漏罪 程序 刑罚执行期间 审查起诉阶段 犯罪嫌疑人 司法机关
  • 简介:1993年2月26日。小学生同甲、李己、刘丙相邀在周甲家玩耍。三人先在房间内玩扑克牌,继而来到院子里燃放爆竹,随着同甲的口令,三人将各自点燃的三枚爆竹同时抛向了二米高的围墙处。此时。行人王某正从围墙经过,被其中一枚爆竹将眼睛炸伤。经治疗,用去治疗费等共计6700余元。事发后,周甲、李乙、刘丙均认同王某的眼伤系他们抛出的爆竹炸裂所致,但究竟是被谁抛出的爆竹所伤,三人也不清楚。王某因在墙外行走,也无法指证是被何人抛出的爆竹所伤。王某向三人的家长索赔.家长间也互相推倭。王莱索赔未果,放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同甲、李乙、刘丙共同赔偿损失。法院受理该案后.经调查,也不能证明王某的眼伤是三者中的何人抛出的爆

  • 标签: 共同危险行为 过错责任原则 构成要件 承担赔偿责任 举证责任 侵权损害赔偿
  • 简介:<正>非刑罚处理方法,是指人民法院对于犯罪分子直接适用或建议主管部门适用的刑罚以外的其他处理方法的总称。对此,我国刑法第31条和32条有明文规定。但是,如何根据立法精神,在理论上进行系统研究,从而指导司法实践,目前尚属空白。笔者不揣浅陋,试对此作一些尝试性探讨。一、刑法规定非刑罚处理方法的必要

  • 标签: 非刑罚处理方法 故意犯罪 刑罚处罚 犯罪分子 我国刑法 社会主义刑法
  • 简介:目的建立尿液中扎来普隆和5--扎来普隆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验法。方法尿液用乙腈直接沉淀蛋白并通过96孔板去磷酯后,选用ZORBAXEclipsePlusC18色谱柱,以0.1%甲酸水(A相)和乙腈(B相)作为流动相,进行梯度洗脱分离。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的电喷雾电离,正离子模式扫描、多反应监测(MRM)模式检测扎来普隆及5--扎来普隆,并用外标法定量。结果该方法可有效分离尿液中的扎来普隆及5--扎来普隆,保留时间分别为2.48min和1.96min,样品检验时间仅需4min。尿液中扎来普隆及5--扎来普隆分别在0.1~50ng/mL和0.25~50ng/mL范围内线性关系良好,回归方程分别为y=70393x+33700和y=34491x+16854,检出限分别为0.05ng/mL和0.1ng/mL。扎来普隆及5--扎来普隆的回收率均在90%以上,日内与日间精密度均小于10%。结论本文所建方法简便、快速、分离度好,适用于尿液中的扎来普隆和5--扎来普隆检测。

  • 标签: 法医毒物分析 扎来普隆 5-氧-扎来普隆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
  • 简介:[案情]2010年4月29日,某村因抽水灌溉需要架设供电线路,施工人员将梯子搭靠在南北方向水泥路西侧的低压电线杆上,被害人丁某(无电工资质)沿梯向上攀爬准备施工作业时,违反操作规程,未将腰间保险带固定在电杆上,且保险带又系上一根长绳坠至路面。此时靳某(男,26岁)等人分乘多辆摩托车驶经此处,

  • 标签: 施工作业 死亡 违规 2010年 供电线路 施工人员
  • 简介:作为与诉讼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达成和解,仲裁庭应如何处理?中国仲裁法及仲裁实践中允许并大量存在的“调解书”并不符合相关国际公约及国际通行做法,会为“调解书”在外国执行带来严重的法律障碍。适当的仲裁和解处理方式应为:要么当事人撤案,要么仲裁庭作出和解裁决。和解裁决应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并可以不附具理由。中国仲裁法应修改删除关于“调解书”的相应规定,各地方仲裁委员会亦应在制定规则时避免“调解书”的规定,或在涉外仲裁实践中避免使用“调解书”。

  • 标签: 仲裁和解 中国 仲裁法 调解书 和解裁决
  • 简介:本文从我国关于合同无效处理的法律规定存在的问题出发,进而引申出对返还请求权性质的分析,最终归纳出合同无效处理的三个原则,并提出适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 标签: 返还请求权 恶意 恶意抗辩 不使过错方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