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唯识比量"论辩的主题是色境(对象)是否脱离眼识而存在;它针对的立敌双方是唯识论者与实在论者。它的因支满足因三相,特点是使用了简别语。对于因支中简别语"自许"的解释传统上以窥基为代表,他认为"自许"是意许了唯识宗的"不离眼识色"。窥基的解释颇为牵强,因为色境是否不离眼识本身就是双方争论的所在,不需要"自许"为"不离眼识色",否则就有乞求论题之嫌。另外,"自许"也不是对因支中"眼所不摄"的简别,因为"摄"字应当理解为包摄的意思,这样一方面与前一个摄字相对应,另一方面对象不为眼根所包括也是立敌双方都认可的,无需加上"自许"的简别。在排除了以上说法之后,简别语"自许"只能是加在因支前半部分的"初三摄"上,其作用在于重新规定比量讨论的范围,即只是讨论在色境、眼识和眼根这三要素中,眼识和色境必定具有不相离而相属的关系。但是,此做法的局限性在于论域狭小,论敌可以模仿该比量利用论域的限制提出"相违决定量"。
简介:对唯识学派而言,“唯识”的成立是首要大事。唯识家将因明逻辑引入对“唯识”的论证,促进了唯识思想的发展。在唯识学史上,“唯识”概念大致包括三层含义,这集中体现在三个命题,即“唯有表象”、“唯识无境”和“境不离识”。本文认为,无性、护法、玄对唯识的因明论证,代表了三种理论范型,体现了不同的哲学倾向,显示了“唯识”义理的丰富性和复杂性。无性对唯识的因明论证包括“唯识无境”和“境不离识”两层含义,护法的四比量则专证“境不离识”,玄的“真唯识量”则创造性地将“境不离识”转换为“我们所认识的,只能是意识中的对象”,在认识论意义上予“唯识”以完整的证明。唯识家并没有用因明的方式彻底论证“唯识无境”和“境不离识”,他们成功论证的,只是“唯有表象”。
简介:在印度流传的瑜伽唯识学、其发展大致经历了这样几个阶段,即唯心论、瑜伽学、法相学、唯识学、因明时代的唯识学。其开出之思想背景则是在承大乘唯心系佛教的基础上,对般若系佛教与阿毗达磨佛教所作的调适;但同时又对部分般若学者“恶取空论”以及阿毗达磨学者的“实在论”进行了理论上的批驳。唯心论,是指瑜伽学以前的佛教,是赅括原始佛教到初期大乘佛教的,其思想大致有三方面为后来瑜伽唯识学所发扬,即本识论、种子说、认识论。瑜伽学,是指以弥勒为代表的学说,在汉译典籍中是指以《瑜伽师地论》为核心的佛教。法相学,指以无著为代表的大乘阿毗达磨,是以《阿毗达磨集论》为核心的佛教,在世亲之后的学者又将《俱舍论》与之并弘,该系学说旨在详瑜伽所未详处。唯识学,是指以世亲为代表的学说,在理论上继承“唯心论”的传统,以此发扬瑜伽学,又旁涉法相,故有融摄纵贯的特色。因明,本非佛法所有,瑜伽唯识学者广摄因论,实则旨在辩论,是以因明来论证唯识,然自法称而后,印度所传瑜伽唯识学则主要是以因明为其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