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定会计准则下利源分析报告在宏观层面进行监管决策和微观层面进行业务管理及绩效评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新会计准则正式实施和执行,法定会计准则下利源分析报告的局限性日趋凸显出来,而目前国内尚没有相关文献对新会计准则下利源分析的理论和实务问题进行论述。鉴于此,基于新会计准则下的利润,对新会计准则下利源分析的基本框架进行研究,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理论推导,建立利源分析模型,最后以典型的两全分红保险为例进行实务分析。结果表明,当实际经营情况与预期一致时,利润由剩余边际和风险边际产生;当实际经营情况与预期不一致时,利润由剩余边际、风险边际和经验偏差组成。
简介:保险业全面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是中国保险业和保险会计准则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它的实施必然会产生一定的经济后果。人们在对经济后果思考的同时,也对新准则的执行效力和是否能推动中国保险业持续与稳定发展表示担忧。本文首先归纳和总结非寿险业实施保险新会计准则的预期正面经济后果,其次探讨其实施新准则的预期负面经济后果,最后基于经济后果给我们的启示,提出了相关建议。
简介:各国对保险公司的最低资本金都作了限定,不仅开业时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就是在营业中,也要求保持资本的最低限度,如韩国1989年将人寿保险公司的最低资本金从2亿韩币提高到100亿韩币,将非寿险公司的最低资本金从3亿提高到300亿韩币;日本1996年保险法把设立保险公司的最低资本金从3000万日元调高到10亿日元;德国人身险公司的最低资本限额不得少于300万马克;在美国纽约州,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须经常维持的最低资本金为200万美元,其初期资本则为最初资本的两倍或400万美元。相互人寿保险公司必须经常保有的最低资本金为10万美元,但是初期的资本需要15万美元的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