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文明建设必须走法治之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仍需从宪法和法律的层面上,对生态文明建设国家立法的战略进行调整。首先要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基本国策写入宪法,作为国家发展的大政方针,作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行为准则。其次要研究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体系框架。从安徽地方实际看,应抓紧生态文明建设密切相关的若干立法项目研究,要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抓紧研究和制定《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条例》,重点研究起草和修改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为安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