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律语言是全民语言功能分化的产物。全民族共同语在不同的社会活动领域里执行不同的社会功能,久而久之便形成各种不同的社会变体、功能变体。法律语言乃是全民共同语在法律事务领域中传递法律活动信息、执行立法和司法功能而逐渐形成的社会功能变体。法律语言一经形成,便不能随意变更。在同一时代、同一语言社会中,任何一个社会成员为处理法律事务而使用语言时,都必须自觉地接受其制约,遵循其规范。例如在法庭上,我们常常可以听到审判长这么说:“传证人×××到庭!”这一句话能不能改说成“叫证明人×××出场”呢?显然不能。原因仅仅在于,前者是现代中国业已约定俗成了的法律用语,而后者却不具有法律特点、法律色彩,不是法律用语,因而不适用于法律活动领域。可见,一个时代、一个社会的法律语言是相对稳定的,不允许任意改变。
简介:目的:比较2种调拌方式(人工,机调)下,2种藻酸盐印模材(金玛克专用,普通藻酸钾)精度的变化。方法:按调拌方式和印模材种类分4组:A组为自动调拌机调拌金玛克印模材;B组为自动调拌机调拌藻酸钾印模材;C组为人工调拌金玛克印模材:D组为人工调拌藻酸钾印模材。采用特制的金属模具取模后灌注石膏模型,再测量模型尺寸变化差值,所得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结果:采用机调的2种印模材精度均好于人工调拌组;而金玛克专用印模材在机调组中的精度好于普通藻酸钾印模材;人工调拌下金玛克印模材与普通藻酸钾印模材的精度差值差别并不显著。结论:使用自动调拌机调拌的印模材精度优于人工调拌,而以专用的印模材精度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