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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金融操作风险虽然形式多样,但在我国,却主要表现为金融业高管腐败的日趋严重、金融业违规操作的日益严峻、金融违法犯罪的日益猖獗和操纵证券市场的屡禁不止。而监管体系结构的失衡、监管治理机制的薄弱和监管规则的相对滞后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和交互作用,则是根本的症结所在。总之,我国金融操作风险的有效防范和金融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不仅需要进行监管制度创新,统一金融监管权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而且应当健全金融法规体系,发展金融同业公会,以构建政府掌舵——市场约束——社会参与的新型金融监管体系。

  • 标签: 金融操作风险 金融犯罪 金融监管 公私合作
  • 简介:无罪推定,历来都是刑事诉讼活动的重点内容,也是专家、学者们争论的热点之一。尤其随着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实施,关于无罪推定的争论也愈发激烈,各种观点亦层出不穷。本文不想介入此间争论,只想从无罪推定和刑事诉讼的关系这个角度上,来谈一谈在实践操作中应如何把握无罪推定这一基本原则。一无罪推定浅析无罪推定,是指任何人在未经法院合法、有效判决以前,应推定其无罪。它所强调的是,任何一个人必须要有确凿、充分的证据,且经法院合法、有效的判决才可确认为罪犯。所谓"确凿"、"充分",是指能证明犯罪的证据要有完全的证明能力,真正符合刑事证据的运用规则。所谓"合法"、"有效",是指审判活动不仅要合乎实体法的规定,又要

  • 标签: 无罪推定原则 被告人 刑事诉讼模式 犯罪嫌疑 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制度
  • 简介:<正>一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它用一种强制性命令,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来规定和约束社会成员的行为,它是一种强制性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则。它划定那些得到承认或保护的利益的界限,确立调整社会种种利益冲突的规则,它是一种强制性的秩序。

  • 标签: 不可操作性 适用法律 不明确性 法律规定 解释系统 法律规范
  • 简介:<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以后,各级人民法院面临的迫切问题是如何迅速提高行政审判人员的理论水平,以指导变化万千的行政审判实践,而其中尤为重要的是如何将前一阶段各级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法的普及性学习,上升为提高性研究,特别是对一些重要和疑难问题的专题性研究.罗豪才教授主编的《行政审判问题研究》一书,正是以其准确地把握和适应了行政审判理论与实践的这一发展趋向,并在内容、体例和写

  • 标签: 行政审判 问题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理论与实践 发展趋向 人民法院
  • 简介:首先.笔者认为,人代会上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是可行的。因为,虽然迄今为止没有任何法律明确规定人代会可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然而代表法关于“人大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组织必须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的具体规定,却把代表依法履行的建议提出权和同级有关机关、组织必须依法办理的责任划分得可谓尤为清楚。

  • 标签: 满意度测评 操作办法 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建议 人大代表 责任划分
  • 简介:作为一项重要的信用保障机制,公证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社会诚信的表征,是一个国家预防纠纷的司法制度,是减少市场交易风险的手段,更是降低权利救济成本的依靠。公证制度的预防性措施和对民商事活动的适度干预,对于保障交易安全,化解交易风险,降低司法成本,减轻当事人讼累,强化社会信用建设有着不可替代的推动作用。这是公证最大的价值所在,是公证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公证在社会信用体系中发挥作用的前提。

  • 标签: 公证证明 社会信用体系 信用体系建设 信息过滤 开发区 社会诚信
  • 简介:"调解优先"的司法政策并不意味着"调解万能",其意义在于进一步促进调解在民事诉讼中的作用,并适应社会需求,在刑事、行政领域引进协商性因素。在民事诉讼中,"调解优先"符合私法自治原则,当事人处分权优先于公共利益考量,除法律明确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外,调解与协商和解是当事人的权利,也是法官的义务和责任,一般不能因公共利益而否定或限制调解。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制约、当事人处分权与法院职权的结合、相应的救济机制等,可以保证调解的正当性和效益。同时,诉讼调解必然以判决作为后盾,调判结合并非选择性安排,而是司法诉讼制度的必然。从实务角度出发,准确把握调判结合的原则和尺度、规避调解风险至关重要。从长远的发展而言,调判结合仍可进一步通过制度创新实现多元功能和价值。

  • 标签: 诉讼调解 调解优先 调判结合 民事诉讼
  • 简介:扩张解释和限缩解释是常用的重要法律解释方法,但关于二者的本质与概念界定、思维机制与边界界分,尤其扩张解释与类推的区分,都是当前法律思维与方法研究领域的持久难题。本文以语义学的“概念分析”切入.通过重构概念的“内涵-外延”逻辑关系,以“类型推理”为法律方法展开的思维机制,全新界定了扩张解释和限缩解释的概念与意义择取界限、操作机制和基本准则,从而将两种法律方法予以彻底确定化、定型化和实用化;在此基础上,阐明了将扩张解释与类推(适用)准确界分的根本解决之道,并予以实例证明。这种致力于法律方法明晰化、确定化和操作化的努力,对于推进法律思维与法律方法的学理研究,尤其对于司法实践的提升和司法公正的推进意义显著。

  • 标签: 扩张解释 限缩解释 类推(适用) 思维进路 操作机制
  • 简介:政府对信息的保密在最近20年成为了公众经常关注的一个议题。1969年对柬埔寨的轰炸是对公众保密的,1985年对格林纳达的军事行动也是如此。水门事件的丑闻暴露了一系列政治领域未为人知的滥用职权行为,其中既有国内事务方面的也有国际事务方面的。信息自由法的制定是为了限制政府对信息的控制,但是该法的制定难以保证一切重要的政府活动和决策的公开。据称是由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保障的获得政府信息的权利常常被拒绝。

  • 标签: 信息自由法 政府活动 控制 滥用职权行为 军事行动 格林纳达
  • 简介:转型时期的中国正面临更加复杂和多样的社会问题,核心问题是控制日益表面化的利益冲突。法律对利益冲突的控制应从立法和司法两个方面入手:一是用立法建立起服务于最大多数人最大利益的利益整合制度,分配利益,保障利益和协商利益,在宏观上防范利益冲突的发生;二是用司法建立合法利益的救济机制,抑制非法利益,平衡合法利益,包容法外利益,在微观上解决具体的利益冲突。

  • 标签: 利益冲突 法律控制 利益整合 中国
  • 简介: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是我国现行的重要刑事政策,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掌握和运用正确的法律适用思维方法、死刑条款解释方法、死刑情节选择方法和死刑裁量控制方法,对于实现死刑控制目标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 标签: 死刑控制 司法方法 中国 刑法
  • 简介:现行《立法法》将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主体扩大到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将行政规章的制定主体扩大到了设区的市政府.这对于各地方通过行使地方立法权,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的平衡固然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通过对宪法文本的观察和解释,发现宪法构建的地方立法体制是另一番格局.地方立法形式包括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决议,地方性法规制定的主体限定在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性决议的制定主体则包括各级地方人大,没有授予地方政府以行政规章制定权,并原则规定了地方立法的监督体制.故立法者有必要在尊重宪法文本的基础上,重构地方立法体制.

  • 标签: 地方立法 宪法文本 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决议
  • 简介:行政计划是行政的一个新兴的重要领域,行政计划行为是行政的一种新的行为模式。为防止计划行政权被滥用,必须将这种权力纳入到法律的监督和控制之中。对行政计划实行法律控制,正成为一个明显而紧迫的问题。

  • 标签: 中国 行政计划 法律控制 程序控制
  • 简介:如何控制死刑问题已经成为中国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课题。从各国的实践来看,控制死刑主要包括实体控制与程序控制两种路径。尽管通过宪法或者刑法可以对死刑控制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通过实体控制死刑,存在难以克服的局限性。相比较而言,通过程序控制死刑,则具有明显的优势。在中国目前无法全面废除死刑而实体控制又存在较大难度的情况下,通过程序控制死刑应是明智之举。

  • 标签: 控制死刑 实体控制 程序控制
  • 简介:所谓荫亲,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公权,对自己的亲属、亲戚、亲友和其它关系密切的人进行荫庇、荫护、照顾和其它法外施恩、施利的行为。荫亲行为常与行贿、受贿和贿赂介绍行为亢瀣一气,结党营私,成为贪污贿赂犯罪的孳生地,而且因人易法,严重违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所以为古今各国法律所禁止。各国对公职人员贿赂犯罪的荫亲控制,主要是以各种回避制度来实现的。而且回避制度一直是古今中外各国长期实行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廉政制度,各国控制贪污贿赂犯罪的极其重要的法律措施。值此我们党和国家决心惩治腐败、反腐倡廉之际,研究古今中外的荫亲控制制度及其运作过程,对于建立和健全我国的廉政法制体系是大有裨益的。我国自东汉以来历

  • 标签: 回避制度 公务员法 控制法 行政回避 国家公务员 贪污贿赂犯罪
  • 简介:临床医疗费用控制属系统工程,其控制对象、环节、因素是多元的,但对医疗服务供方医疗行为的控制仍是控制之中心。需方的习惯心理与道德风险、医疗费用结构与医疗市场的不完全竞争均是影响供方医疗行为的外部因素,需予以制度性克服。应从建构医生处方权独立行使保障机制、建构供方医疗行为程序控制机制、建构破解"内部人控制"的约束机制来对供方医疗行为进行法律控制

  • 标签: 医疗费用 供方 医疗行为 法律控制
  • 简介:当前,城中村犯罪急速增加,经以环境犯罪学的视角来检视这一现象,发现城中村特有的犯罪环境导致犯罪人、犯罪场所及犯罪目标在量与质上均出现新的发展特点,单一的国家本位犯罪控制模式与职权主义刑事审判模式已不适应控制犯罪的需要,双本位犯罪控制模式理应粉墨登场。双本位犯罪控制模式旨在改变单一的依靠国家刑事司法系统控制犯罪的国家本位犯罪控制模式,通过促进控制犯罪的社会力量的崛起,形成国家本位和社会本位相结合的犯罪控制模式,使国家和社会在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的基础上协力控制犯罪,进而减少犯罪。

  • 标签: 城中村 犯罪控制 双本位 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