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编辑同志:1998年5月,我村妇女王美蓉因丈夫去世改嫁,村民赵连江便把王美蓉的院子及三间瓦房购买了下来。1999年11月29日凌晨3时许,赵连江所购买王美蓉的房子突然起火,三间瓦房被烧。第二天,赵连江来到村委,要求村委出具证明,然后找到县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保险公司派员勘察后,认为这起火灾有人为放火的嫌疑,但由于找不到确凿的证据,最后保险公司付给了原房主(投保人)王美蓉赔偿金1北万元。赵连江听说赔偿金已交给了王美蓉,就找王要求将赔偿金转给自己,理由是该房院的购置款已悉数交给了王美蓉。但王美蓉却以投保人是自己,双方并未办理过户手续为由拒绝把赔偿金转给赵连江。今年3月18日上午,保险公司接到一知情者的电话,得知这次火灾发生的真象,原来赵连江困苦于生财无门,便和同村村民赵建刚商量将自家房屋点燃后向保险公司索赔··近日,县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赵连江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判处赵建刚有期徒开I3年缓刑5年。请问县人民法院的判决是否合理?为啥赵连江和赵建冈IJ不以保险诈骗罪论处而以放火罪论处?读者:江海江海同志:县人民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赵连江和赵建刚的行为之所以未构成保险诈骗罪,因为保险诈骗罪是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
简介:新官上任后有什么新的举措,干部群众关注,组织上也观察。如何走好最初的几步棋,也是每一位新任领导干部十分重视的问题,然而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交上令组织和群众都满意的答卷。有的上任情况还不清楚,就急着烧"三把火",提新思路、喊新口号。新官上任后应该如何走好最初几步棋?笔者认为关键要做到"四戒"。一戒妄自尊大的"盛火"。有些领导干部没有看到个人的智慧和力量是有限的,把自己当英雄,把别人当阿斗,伤了大家的和气。一个领导干部领导水平的高低,往
简介:放火犯法。不论你是为了泄私愤、图报复,还是仅仅为了“吓唬吓唬”人,或者为了“寻开心”、“开玩笑”,只要客观上威胁、危害了他人或公众安全的放火行为,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都应受到法律的惩处。自古以来,“杀人放火”都是不可轻饶的罪行。“放火”虽然不像“杀人”那样“血淋淋”,但其后果不仅是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危及人的生命,一场大火烧死的可能不只是一两个人,很可能是数十人甚至数百人,这种例子已经举不胜举。因此,对纵火者必须用重典。可是,有的人不懂得放火犯法这个道理,或者不了解放火的严重后果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本文的主人公王静就是其中之一,明明犯了法,还不认为自己犯法,喊冤叫屈。但愿此文能唤起更多“王静”们的法制意识,千万不能当法盲、干傻事,用“放火”这种犯法手段“吓唬”人,更不能一时火气上来,不顾后果地去点燃罪恶之火,成为悔恨终生的纵火犯。
简介:放火是指为达到一定的违法犯罪目的,在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火灾的情况下,并且希望或放任火灾发生的行为。近年来,放火案件逐年增多,特大恶性放火案件接连发生,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之一。据消防部门统计,1994年至1996年,全国共发生放火案件1.0222万起,直接经济损失2.9792亿元,仅发生在1994年11月15日的吉林市博物馆,1996年4月2日的沈阳商业城两起特大放火案件,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190万元。从重从快打击放火犯罪行为,震慑放火犯罪,是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刑侦部门共同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而消防监督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