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进入21世纪,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我国的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合作成势如破竹的趋势,但在合作过程中各种问题不断的显现。政府和社会资本在合作期内的风险优化分配是否到位,是否真正提高了效率、促进了创新和公平竞争,是否达到增加公共供给、促进结构调整、惠民生的目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效果,直接关系到公共服务项目给民众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也是整个公共服务领域整体发展的最后效果关键因素之一,本文立足于PPP合作模式下政府的职责,从体制、政府职能、监管机制、财政资金管理、风险监管、有效路径等几个方面来阐述PPP模式下政府部门应该担当的社会和法律职责。
简介:根据企业跨国经营中面临的市场差异和制度差异,将投资者熟悉并适应东道国环境的能力分为市场技能和制度技能,从理论上分析政府治理影响资本跨国流动的作用机理,并利用中国2003年-2013年的对外直接投资数据,使用Heckman两阶段选择模型实证检验政府治理对外资进入决策和进入规模的影响。结果表明:东道国政府治理对外资进入决策没有显著影响,但在投资者进入东道国市场后,东道国政府治理水平对跨国公司的投资规模具有显著影响;发达国家较高的政府治理水平对我国资本具有较强的吸引力,政府治理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因可以为投资者开拓东道国市场提供新的途径,也备受我国资本的青睐。这一结论可为我国企业更好地"走出去"及当前的政治体制改革提供理论依据和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