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数据作为重要生产要素引致垄断力的现象客观存在,对数据的控制可强化企业的竞争优势、行为的反竞争效应,数据垄断的规制成为现代反垄断法应然使命。结合数据生命周期与数据驱动型企业的商业模式、交易行为可窥探出数据的竞争影响。芝加哥学派理论指导下的现代反垄断法未能把握多边市场特质从而纵容了数据垄断,反垄断法的执法思路和方法需有所转变。在反垄断法规则体系之外,应区分数据权与数据可携带权的配置对反垄断法产生的不同效果,一方面可以借鉴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法相协调的制度建构,另一方面需在数据可携带权场景化图谱中觅求推动反数据垄断的平衡点。而在反垄断法规则体系之内,则应探寻出依赖于完善必需设施原则的进路。
简介:摘要:目前我国经济水平和科技水平的快速发展,我国数据安全和数据垄断问题已引发学术界对数据监管的高度关注和研究。相关数据监管的文献,不仅揭示了传统反垄断分析忽视数据维度的问题,而且还关注数据对市场竞争的影响以及数字平台利用数据排挤竞争者、获得市场势力和损害消费者利益等问题;在此基础上,主张制定明确有效的规则监管数据访问、移植、共享、披露、隐私、安全和算法等领域的问题,规范各参与者的行为,建立一个安全的数字空间和公平的竞争环境。本文以学界相关研究为基础,分析数据领域一些典型的垄断表现和形成机制,提出我国加强数据监管的思路,力图为深化数字市场反垄断和监管政策的制定提供分析线索和逻辑基础。
简介:摘要:在数字经济下,数字平台企业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或维持自己的市场支配地位,必将更广泛的搜集数据甚至出现平台阻碍用户将个人数据用于第三方登录,发布具有“价格歧视”的广告等。这些行为不仅侵害了个人隐私还限制了竞争。但还有很多的数据平台企业通过满足用户的隐私需求来吸引用户。在“简单且不牺牲”的情况下。消费者会选择对自己的个人信息更加有利的服务。无论是利用用户数据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还是将隐私保护作为一种竞争因素,都有必要将数据隐私纳入反垄断的框架中进行规制。
简介:在深刻总结亚洲金融危机的教训后,新兴市场经济体得出了两个更深刻的认识:一是在目前国际金融格局下,发展中国家面对的是一个极不公正的外部金融环境:从投资贸易、支付结算到汇率安排和外汇储备选择,简单地说就是面对一个“美元通吃”的国际金融运作机制。不改变这个格局,就不能消除导致这场亚洲危机的外部因素,也就不可能为将来经济技术发展赢得一个公平的环境。其二,对于新兴市场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从国内环境来看,重要的不是经济增长的速度,而是经济技术发展的质量。即高新技术的采纳及其创新能力的持续进步,以及以此为支撑的生产效率的稳步提高。二战后,亚洲货币市场一直是美元占主导地位,本地区经济体间的基础贸易需求,都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