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前,我国的智慧城市建设在不断的完善,智慧机场源起于智慧城市、智慧地球的概念,指机场具有高度智能的高级综合能力,即通过感知、知识、记忆、理解、联想、情感、逻辑、辨别,计算、分析、判断、决定等多种能力,从而使机场具有做出导致成功决策的能力。同时,作为航空运输节点的机场,其主体属性服务于交通运输,但依然具有城市和社会属性,是城市和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智慧机场需要与智慧社会、智慧城市建设衔接,不能相互割裂。随着新时代发展、机场的规模扩建和一带一路建设的促进,数字机场、智慧机场建设逐渐拉开序幕,为智能建筑行业拓宽了新的发展道路。数字机场、智慧机场建设是顺应时代发展的,智慧机场是未来的必然趋势,是数字机场的延伸,符合国家行业政策导向,在网络化、可视化和智能化实施过程中的控制问题也在逐步解决。
简介:<正>我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97〉95号)关于印发《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自1997年度起,开征娱乐业、广告业的文化事业建设费,近日,在补缴1997年度文化事业建设费过程中发现,一些商户将税务部门代征的文化事业建设费与文化部门征收的文娱场所管理费混为一谈,误解为是重复征费,笔者认为有必要在此给予澄清:首先是二者性质不同。文娱场所管理费是国家行政职能部门直接向受益的文娱场所收取的管理有偿服务费用,是直接用于城乡管理支出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国家委托税务机关向娱乐业、广告业收取的用于文化事业建设的专项资金,是为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基础设施建设的。其次,二者征收方法不同。文娱场所管理费是依照缴费人年度经营额和5%的费率按年一次性征收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是依照缴费人应纳营业税的营业额和3%的费率,按月随营业税一并征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