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过程是一个典型的委托-代理模型,在缺乏外部制约机制的条件下,作为理性经济人的社区管理机构会"因利生变",随机改变其策略选择,致使社区治理政策执行扭曲、异化,使得公民利益受损。本文基于博弈论视角,引入动态博弈中"相机选择"的重要概念,将相机选择、利益博弈与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相结合,通过建构一个关于公民和社区管理者的委托一代理模型,分析在激励不相容的条件下,公民和社区管理机构基于自身利益而对其博弈行为进行的"相机选择",会导致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困境。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社区治理的特点,通过对"激励相容约束"进行探讨,提出了防范社区管理机构博弈过程中的"相机选择"、破除公民参与社区治理困境的相应对策。
简介:学校产权就其本质而言,是对学校教育活动中不同主体间权利与行为关系的界定,不同主体间权利与行为具体呈现何种格局,又从根本上影响到学校的绩效及其教育质量.学校产权治理主要从降低学校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形成利益相容激励机制三个方面对学校绩效产生影响.但是,我国学校产权治理对学校绩效发展的作用仍然有限,主要在于政府主导型产权治理、学校权利不确定性和第三方力量薄弱三个方面所产生的消极影响.因此,只有“依法治国、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从根本上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改直接主导为间接调控,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促进学校自主发展,加强第三方力量培育、引导家长委员会等社区组织参与学校治理,才可能使学校产权治理成为影响学校绩效,提高教育质量的推动力.
简介:从本源意义上看,乡村司法应为乡村人民法庭之司法。历经多年发展,乡村人民法庭目益现代化、规范化,法官办案方式亦由"马锡五审判方式"逐渐转向形式化的司法方式,但结果却近乎一种"两不是"的草率判决。这表明,我国乡村司法已陷入"内卷化"困境。囿于各自研究进路的限制,乡村司法既有的"法治论"和"治理论"均无法对此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而这从根本上看,又是由法学视角和社会学视角的对立造成的,二者实际体现出的是价值与事实的紧张与对立。因此,欲走出困局,在乡村司法的研究中须将社会学视角与法学视角统一起来,加强两种进路的对话与合作。在此基础上对当代中国乡村司法理论予以建构,进而对乡村司法制度予以最低限度的改造。
简介:在"社区"内涵的历史演化过程中,人们逐渐形成了功能主义和地域主义两种认知分歧,并在城市社会转型过程中衍生出一系列治理困境,迫切需要社区作为一种生活和精神"共同体"的功能性复归。共同体化的价值内核,在于提升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具有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治理程序的民主化、治理基础的契约化、服务对象的普惠化及居民交往的互助化五大表征。而推进社区"共同体化"的实践策略在于: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建构多元联动的社区治理格局;引入现代管理制度,推动社区服务管理的专业化发展;搭建公共参与平台,促进社区居民之间的常规化联系;加强社会资本建设,提升社区居民之间的互信互助水平。
简介: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是治理理论的基本特征,是构建治理体系与提升治理能力的应有之义。作为一种批判性理论,福布斯与米勒的后现代公共行政话语理论是在传统环式民主失灵的前提下。在批判的基础上吸收了宪政主义与社群主义的菁华并结合后现代语境后提出了话语指向的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后现代构成主义、碎片化与公共治理理论治理主体多元化,一些人的对话的反思性、对抗性与公共治理理论多中心主体参与的、更具回应性的政策制定与执行模式,都或多或少的在本体论与认识论上存有共通之处。作为话语理论的分析工具,公共意向性、公共能量场、独白性的交流等话语语言都有助于我们对治理理论展开分析。
简介:责任是任何治理过程的基础。公共问责制是现代民主治理的标志,也是民主治理的必要条件。从本质上说,国家治理体系就是规范政府公共权力运行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其目标是公平、公正、公开地提供公共服务以达成公共目标和维护公共利益。公共权力运行公开化既是善治的本质特征,也是公共问责制的前提和基础。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公共问责困境主要是指在分权、放权和多中心治理格局中实施有效的公共问责的两难。摆脱公共问责困境的具体对策在于:加强公共问责法治化建设,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完善公共问责制度化建设,实现用制度管权;重塑责任伦理,弥补公共问责的制度缺陷;强化信息公开,促进公共权力运行公开化;不断扩大公民参与,实施民主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