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组建了Bt和乙酰甲胺磷两类不同性质、不同LT50剂量母液配对的类群A和B(以下简称A群和B群),其配对母液LT50的大小,前者均为“乙酰甲胺磷〈Bt”,后者均为“乙酰甲胺磷〉Bt”。以小菜蛾PlutellaxylostellaLinnaeus为试虫对两类群的系列体积混配组合逐一进行室内毒力测定,按同一死亡率观察时段范围,计算每一LT-p线所涉及的梯形面积,并将该面积定义为药效,亦即药剂致死作用的时间动力强度;以该面积的大小作为量化指标,再引申出计算动力增强系数Ⅰ和Ⅱ,运用于试验结果的药效分析。同时与其他不同药效量化评价方法进行了比较。结果表明:①在配对性质不同的类群A和B中,不同配对系列混配组合筛选出的“优良配比”数目不同。如A群有关配对的9个混配组合中,属于“优良配比”的一般仅在2个以下,而在B群内一般可达4~7个,表明B群的配对优于A群。②配对的优越性与母液间LT50值的合理搭配有关。如配对67.3/792.5和43.6/473.1,其LT50的差异明显较大,致使动力增强系数Ⅱ较小,仅为73.5和90.4;而LT50差异明显较小、或较适宜的配对80.57/90.36和23.76/45.31,其动力增强系数Ⅱ则较大,分别达110.3和101.8。
简介:<正>为加强农药管理,逐步削减高毒农药的使用,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经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我部决定撤销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混配制剂登记,撤销丁酰肼在花生上的登记,强化杀鼠剂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撤销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混配制剂登记。自2003年12月31日起,撤销所有含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混配制剂的登记(具体名单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公布)。自公告之日起,不再批准含以上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混配制剂和临时登记有效期超过4年的单剂的续展登记。自2004年6月30日起,不得在市场上销售含以上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混配制剂。二、撤销丁酰肼在花生上的登记。自公告之日起,撤销丁酰肼(比久)在花生上的登记,不得在花生上使用含丁酰肼(比久)的农药产品。相关农药生产企业在2003年6月1日前到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换取农药临时登记证。三、自2003年6月1日起,停止批准杀鼠剂分装登记,已批准的杀鼠剂分装登记不再批准续展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