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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新著作权法出台以后又加了一些新的东西,著作权法的客体类别也增加了许多,更加广泛,这是当前科技进步的主要表现;但是现实生活中仍有难以认定的问题;本文主要是从逻辑思维的角度: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得出结论,来对电视节目模式的性质问题进行讨论。

  • 标签: 电视节目模式 独创性 思想与表达两分法
  • 简介:电视节目主持人是媒体与受众实现双向交流和沟通的中介,优秀的节目主持人必须具有强烈的现场意识。做到在主持节目的过程中,能调动起受众的情绪,并驾驭节目朝既定的目标发展。这就要求主持人必须具有较为完备的知识结构,丰富的生活实践经验,机敏的反应能力。

  • 标签: 主持人 节目 风格 定位 现场 应变
  • 简介:电视节目回看功能在给公众带来便利的同时存在版权侵权的问题。通过美国的司法实践可以看出,美国的“用户录制型”节目回看与“点播型”节目回看存在本质的不同。我国的“点播型”模式下,未经许可提供节目回看构成版权侵权。“用户录制型”节目回看在合理的商业模式下可以免于版权侵权责任,但是需要慎用广告跳过功能和批量录制功能。

  • 标签: 电视节目回看 版权侵权 用户录制型 点播型 合理使用
  • 简介:摘要:广播电视的服务对象往往是人民群众,因此在播出的过程中能够对舆论进行引导,并且宣传正确的价值观念,肩负着推动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职责。在广播电视播出的过程中,应当围绕着播出节目制作技术要点展开分析,通过优化相对应的安全播出技术并且完善管理模式,能够确保广播电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的质量,在提高电视传送速度的同时也能够推动技术手段的多样化发展。

  • 标签: 数字化环境 广播电视 节目制作 技术要点 发展动向
  • 简介: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大力推动广播电视节目自主创新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自7月1日起,新开播的引进境外版权横式节目,如未按通知要求备案或未如实备案,一经查实该节目立刻停播,该频道下一年内不允许播出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

  • 标签: 广播电视节目 自主创新 广电总局 新闻出版 版权 境外
  • 简介:主持人的个性就是个人综合素质和人格魅力的浓缩,它与节目在受众中的传播效果息息相关。本文着重从主持人与节目价值取向、角色回归、专业水准、人格化传播等方面阐释主持人只有体现个性化,才能有持久的生命力。

  • 标签: 节目价值取向 专业水准 人格化传播
  • 简介:核心价值观的养成要从青少年抓起,从娃娃抓起。电视媒介在培养青少年价值观念方面有着不可回避的责任。当前某些少儿电视节目中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因此,要转变传播与制作理念,在潜移默化中培育正确的价值观念;淡化收视率,建立综合评价体系;找准少儿节目定位,凸显节目主体。

  • 标签: 青少年 核心价值观 养成路径
  • 简介:根据霍尔的"编码-解码"理论,电视综艺节目《爸爸去哪儿》存在"主导-霸权""对抗-批判""博弈-协商"三种青年受众立场以及与之适应的欣赏与接受、质疑与反对、理性与选择等三种解码心理。受众解码心理在电视节目传播中的能动性作用不容忽视,电视娱乐节目的制作与传播方必须寻求跟受众之间的"编码""解码"平衡,在节目编导与观众的相互博弈中实现娱乐功能,从而提升节目的受众认可度。

  • 标签: 《爸爸去哪儿》 受众解码 主导-霸权 对抗-批判 博弈-协商
  • 简介:由公安部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制作的全国首档警察职业荣誉竟技类节目《警察特训营》从2015年开始策划筹拍到目前,已经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播出了两季,受到警营内外广泛的关注和好评。节目中警察选手的精彩表现和极具冲击力的视觉呈现令人耳目一新。

  • 标签: 警察形象 电视节目 影像表达 特色化 王峰 导演
  • 简介:法制含量是电视法制节目区别于其他节目的根本标志,是法制节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电视法制节目法制含量的有效途径不是数量上的增加节目的法制内容,而应研究如何有效地让节目所包含的法制内容最大限度地为观众所接受.法制含量是否得到强化,其标准主要是看观众是否得到更多、更有益的法制内容与服务,最终落脚点是观众身上.只要我们慎重选择题材,精心策划,并善于运用表现形式,再辅以各种电视技术的合理运用,就可以将法制事件以及其所涉及的法律知识的内涵和外延完整、准确地展示给观众.

  • 标签: 电视法制节目 法制含量
  • 简介:<正>20世纪80年代,电视法制节目作为一种新的节目类型,开始在荧屏上出现;此后,在短短的十几年间迅速普及,成为大众收视的一个热点。新世纪伊始,在媒体的参与和推动下,我国正式确立12月4日为全国法制宣传日;电视法制节目随之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的产生、发展与兴盛与中国法制建设息息相关,它走过的每一步都纪录并影响着中国法制的发展进程,甚至可以说,电视法制节目实际上已成为中国法制建设中的一

  • 标签: 中国电视法制节目 中国法制建设 法律意识 舆论监督 电视媒体 法制发展
  • 简介:近些年来,大江南北、长城内外已有不少省市的电视台陆续开设了法律援助(进行免费的民事调解)节目。上海市也不例外,目前已有两个频道开设了此类节目,据说收视率还颇高。笔者窃以为,用电视这种辐射面极广的大众传媒手段滚动播放双方矛盾及调解过程,已暴露出若干问题,应加以匡正、规范,使其更好地发挥社会功效。

  • 标签: 民事调解 法律援助 电视台 节目 缺憾 传媒手段
  • 简介:广电总局、工商总局2006年7月18日联合下发了《关于整顿广播电视医疗信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内容的通知》,并定于8月1日起生效。届时两部门将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违规播出机构将被暂停广告发布权。通知生效后,两部门将联合组成检查组,对执行隋况进行检查,并研究执行中的问题,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机构和企业将依法查处,及时曝光典型案件。同时工商总局还要加紧修改相关法规,如药品广告的发布标准等,使广播电视医疗信息节目电视购物节目有法可依。

  • 标签: 医疗信息服务 电视购物 广播电视 节目内容 有法可依 监督检查
  • 简介:中国电视益智类节目在选秀节目退出黄金档的媒体环境下,以不同于以往的创作手法和科技化含量更高的视听风格吸引了观众的眼球,而老品牌节目以自身的经典理念与经历过市场考验的成功模式仍然拥有一定的收视份额。本文尝试从益智类节目的现状入手,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而后进入对益智类节目的本体研究,通过对该节目类型自身具备的特征与创作元素的分析,结合新变化产生的原因和老品牌成功的经验,印证传承与创新需并存的观点。在对本体进行透彻的研究之后,回到对目前问题的解决方式的探讨上。针对当前的现状,文章对益智类节目的空间拓展进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 标签: 益智类节目 空间拓展
  • 简介:《鲁豫有约》是由安徽卫视打造的由鲁豫主持的大型访谈节目,自从1998年开播以来,受到观众的广泛好评。本研究从会话分析的角度,从《鲁豫有约》节目结尾部分入手,找出这档节目结尾的会话结构特点。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和欣赏这类节目,指导人们的实际语言交际,并为主持人设计谈话提供有益参考。

  • 标签: 《鲁豫有约》 电视访谈节目 结束阶段 会话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