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对自然法的任何概念反思都必须首先厘清什么是'自然'(Nature)、什么是'法'(Law)。尽管在自然法的理论化过程中各种学说林林总总,但真正把自然法作为法之一种进行深入探究的首推托马斯·阿奎那。他在对法的讨论中极为连贯地融合了'自然'与'理性',把自然法定义为理性造物对永恒法的分有。永恒法是上帝智慧的彰显,是一切法律的根源,自然法则代表着人的实践理性对永恒法的主动参与。借助实践理性与思辨理性的对比,阿奎那把自然法定位为实践理性对善的理解和趋避所形成的若干原则。自然倾向,尤其是人所特有的自然倾向为实践理性提供着质料性的内容,正是通过对人类生活的目的及其所涵摄的复杂而又具体的各种人性倾向的反思,自然法才能作为真正的法指引和评判人类实践活动。就此而论,阿奎那的自然法概念是建立在一种目的论式的人性观基础之上的。
简介:1999年《破产清算法》中剩余债务免除制度的引入为免除自然人在破产程序中未清偿的债务提供了可能。但德国的剩余债务免除制度非常严格。其一,冗长的程序给参与者很大的压力;其二,债务人剩余债务的免除会因为严格的要求被拒绝。这些过高的门槛损害了剩余债务免除制度应有的让债务人重新融入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功能。2014年《个人破产法》改革的重点有:缩短了剩余债务免除程序、删除了第312条至第314条的简易破产程序和第114条的优先受偿权,对自主进入程序的决定进行了规定(随之规定了对重复申请的限制),以及对剩余债务免除的拒绝理由进行了修改等。然而此次改革中,国家利益作为最重要的推动力产生了更深远的影响,个人破产法并没有得到理念上的发展,甚至剩余债务免除制度因为扩大的特例范围而被削弱,因为程序的划分而被消解,使此次个人破产法改革显现出了退步。因此,下一轮关于《个人破产法》改革的讨论很快就会到来。
简介:在多元文化冲突与碰撞的背景下,“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面临教学内容、教学载体、教学目标等多重挑战。上海是中国租界和租界制度的发生地,是近代史上重要的革命中心之一,也是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重要基地。将丰富的上海地方史资源引入“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堂,是创新“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话语体系,实现“以史育德”的有益尝试。
简介:20世纪著名的政治哲学家列奥·施特劳斯的自然法思想广受关注,其提倡:为使人类社会过上美好生活,现代社会必须敬畏自然,遵循"善优先于权利"的原则生活和建立最佳政制。思想来源于生活。影响施特劳斯自然法思想的生活因素是什么?几乎未见有学者对此进行探讨。而这对于理解其自然法思想极其重要。分析认为,施特劳斯生活中的四个侧面对其自然法思想影响重大:其一,正统犹太教家庭出身,这形成了其独特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其二,战乱经历,这固化了其作为犹太人的特殊性认识;其三,学校哲学训练,这使其不断批判和反思犹太人问题;其四,美国犹太人状况,这使其感受到歧视和排斥。施特劳斯自然法思想建立其生活基础之上却又超越个体感受而上升为对人类社会美好生活的探究和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