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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近两年来,我们在审查复核下级检察机关和公安部门的文检案件中,发现有10起案件鉴定结论错误,经分析,造成鉴定失误的主要原因有:其一,先人为主、轻率作结论有的文检员在检验案件时偏听送检人陈述的各种嫌疑理由,或轻信案中一些尚未查证属实的

  • 标签: 文检 鉴定结论 检察机关 笔迹检验 印文 员在
  • 简介:1990年8月25日晚,某村村民罗××(女、52岁)被人杀死在家中。现场勘查中,发现一根被犯罪分子砸散的方凳横档上遗留的并列3枚减层指印,当时拍照提取。经现场分析认为,犯罪分子乘罗家无人之机,拨开门闩潜入罗家行窃。在作案过程中,适逢罗××回来,犯罪分子见罪行败露,遂起杀人灭口之意,就地操起菜刀欲杀罗,

  • 标签: 犯罪分子 现场勘查 现场分析 作案过程 箕形纹 侦查过程
  • 简介:在基层法医检验实践中,血痕的ABO血型检验经常用到.但由于条件、水平所限,对检验方法及注意事项掌握不够,检验结果有时出现偏差甚至错误,直接影响办案.笔者结合本地法医检验失误实例,对造成失误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例1室外现场提取附着在衣物上的血痕,流出体外1天,当时最高气温33.8℃.血痕外观尚亮泽,未沾染异物.确定为人血后,即行凝集素测定.该检材与A型红细胞发生凝集,与B型红细胞未有凝集,对照显示良好,即判定为“B”型人血.后采用凝集原测定法(解离及吸收试验)进行复核,确定为“O”型人血.例2在野外发现嫌疑凶器,上面有可疑斑迹,证实为人血后,采用人的抗A抗B血清进行ABO血型检验,检出“AB”型血型物质,与死者“A”型不符.后经上级部门采用单克隆抗体复核,嫌疑凶器上仅检出“A”型人血,未检见“B”型血型物质.

  • 标签: ABO血型 凝集素 血型物质 单克隆抗体 凝集原 例分析
  • 简介:国际贸易合同的成立,一般都经过买卖双方的交易磋商,一方的报价发盘被对方受价人有效地接受,就算达成了交易,双方之间就建立了合同关系。因此在实际业务中,除了磋商中双方都同意以签订书面合同为难,按国际惯例,多数国家的合同法,都是以报价的有效接受为买卖合同的成立条件,并非是笼统地以书面合同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报价(offer)又称发盘,是报价人将商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报给对方,如果是报价人愿按所报条件达成交易的肯定表示,这就是法律上的要约,外贸实务称之为实盘(firmoffer)。因此也可以说,实盘报价是报价有在报价有效期内要受其约束的报价,也只有这样的实盘报价到达受价入后,为受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所无条件

  • 标签: 报价内容 报价人 可撤销 受约人 合同的有效成立 报价有效期
  • 简介:合同是双方对未来合作事项的安排,一方付出某种代价换取对方的特定行为,达到双方利益最大化。合同签订的目的是确保双方对未来的安排能如期实行,实现预期的利益。发生纠纷甚至诉讼,无疑会使一方或双方的合同目的搁浅甚至落空。因合同本身的问题造成合同目的的落空,显然是令人颇感失望的,但这种情况却一再发生于经济生活中。

  • 标签: 合同签订 纠纷 利益最大化 合同目的 经济生活 诉讼
  • 简介:侦查决策是侦查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国目前对侦查决策的研究还较为薄弱,侦查中的决策失误问题更是鲜有论及,在有限理性视野下侦查决策可分为确定情势下的侦查决策与不确定情势下的侦查决策两种基本类型,遵循“最满意”的评断标准,侦查中决策的失误原因也因两种决策类型而不同。虽然侦查决策失误无法完全消除,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予以减少。

  • 标签: 有限理性 最满意标准 侦查决策 失误
  • 简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正式发布,其中明确了责任追究制度:“党组重大决策失误的,对参与决策的党组成员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出现重大问题,追究有关党组成员责任。

  • 标签: 责任追究制度 决策失误
  • 简介:语用学是研究特定情境中话语意义的一门学科,而语用能力培养是外语教学的重要目标和任务,大学英语课堂教学对学生语用能力的发展作用重大。语用能力的培养应渗透到英语课堂教学的内容、方法、活动组织、手段和教师文化素养等方方面面。

  • 标签: 语用能力 英语课堂教学 交际能力
  • 简介:法律是一种以语言形诸于外的社会现象。无论是书面的法条和法律文件,抑或口头的法庭对话,大抵都是以语言为媒介。而语言本身又是一种人类社会的现象,其背后所表征的意义,是有一定文化专属性的。作为语言学旗下两个学门的语意学和语用学,前者所研究的是语言里作为语法单位的字词的意义,而后者则以研究语法单位在特定语境下所可能产生的用途为职志。目前,尽管法学的发展盛况空前、突飞猛进,但分析一下便可知,法律语言这个领域的发展,相对是比较徽弱的。虽然近来情况略有改善,但迄今对法律语言的研究,似乎大致上仍停留在针对“静态”的法律语言(即书面的文件)的“静态”(也就是句法和构词上的)分析。其实,语言本应有三种功能:信息提供、表达与指引。法律语言学的学理研究,若不能更加广阔和全面,那只有让法律永远落在时代之后,同时也就无法期待作为社会方言的一种的法律语言,能真正发挥语言上述的三种功能;连带地,我国法制也难有大进步。笔者有鉴于此,乃决心本着对法律语言学这个跨领战学科的兴趣,企图打破历来的作法,改从语义学以及语用学的视角切入法律语言,尤其是至今学界著墨不甚多的行动中、进行中的法庭上的语言。最后,并且针对法律语言在社会语言学上的意义,稍作涉猎,俾便提供给读者一个崭新而全面的法律语言学视野,进而期望能给所有的法律人,当其面对教科书、法律文件或案例时,提出个人些许语义学上和语用学上的意见和灵感。

  • 标签: 法律语言学 语意学分析 语用学分析 现状检讨 法条 法律文件
  • 简介:通过方法的法治拯救,必须强化法律方法自身理论水平,语言哲学特别是语用学为法律方法理论研究提供了重要资源.在宏观上,根据语言哲学对法律方法这一范畴作出不同界分.在前提上,语言哲学视角下法律事实分析是研究的基础.在直接方法层次上,法律发现与法律推理逐步转向语用学逻辑;在间接方法层次上,解释、论证与修辞日益强调语用视角,补充与衡量更加强调语用模式.整体时代导向上,重视法律方法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改革深化进程中的实践性、基础性微观价值.

  • 标签: 法律方法 语用学 维特根斯坦 语言游戏 国家治理
  • 简介:在法律实施的过程中,为什么不同的人会对同一个法律条文的清晰性作出不同判断或对其规范意义作出不同理解?更进一步讲,这些不同的判断或理解是偶然的还是必然的?以哈特等为代表的主流观点认为,这些“不同的判断或理解”只具有较小的偶然性。但以语言学中关于语法意义与语用意义的二分理论为基础展开分析,却将发现在法律实施过程中“不同的判断或理解”其实是必然的,并且这种必然性并非法律世界的一种负面因素,它恰恰是法律之所以可以与时俱进地回应生活世界的关键所在。并且,也只有承认并正视这一点,法律实施中的很多现象、问题才可以得到一个圆洽的解释。

  • 标签: 立法之法 语法意义 语用意义 立法者 用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