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当前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财政预算的法治化问题显得尤为重要。而要真正充分实现财政预算的法治化,就必须准确把握预算法的双重法律属性。预算法具有经济法与宪法的双重法律属性,两方面的属性统一于当前的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之中。充分认识并把握预算法的这种双重法律属性,对于科学构建预算法理论体系、合理安排我国预算法中的相关制度、妥善解决预算法实际运行中的各种实践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基于预算法的双重法律属性,财政预算法治化就是要分别在宪法层面和经济法层面加强财政预算法律制度完善。从立法的角度来看,在宪法和经济法的框架体系之内,探索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财政预算法治化路径,应当是我国今后财政立法工作的努力方向。
简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各地州市对本地财政存量资金情况进行了汇总上报。经研究,各地应上解2012年及以前年度专项转移支付结转资金共计1680万元。为规范结转结余资金收回程序,确保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有序进行,自治区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对财政存量资金进行处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州市采取预上缴、后清算的方式,将资金专项上解自治区,待年终结算时,自治区根据财政监督检查局的核实情况据实进行清算,若相关地州市未上解自治区,自治区将采取财政扣款的形式收回资金。
简介:修订后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财政部制定了《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相关处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