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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个结果
  • 简介:激情犯作为一种常见而又特殊的犯罪类型,无论在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刑法中,几乎都对其作出了相应的规定,而在我国刑法中却没有相关的规定,甚至在刑法学论著中也缺乏对其进行系统地论述.应界定激情犯的概念,确立激情犯的认定标准,根据激情犯的不同情形认定激情犯应负的刑事责任.

  • 标签: 激情 激情犯 激情犯罪 刑事责任
  • 简介:近年来,据有关资料显示,激情犯罪在我国刑事犯罪案件中的比例已占到三分之一,而且六成命案祸起激情犯罪,并呈愈演愈烈的趋势。它有可能对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应引起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 标签: 激情犯罪 成因 刑事犯罪案件 构建和谐社会 命案
  • 简介:激情犯罪立法的比较研究陈航一、刑法应否对激情犯罪作明文规定考察世界各主要国家的刑法立法,对此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大多数国家持肯定态度,比如前苏联、罗马尼亚、蒙古、法国、德国、意大利、奥地利、西班牙、瑞士、格陵兰、美国、巴西、朝鲜、保加利亚等对激情...

  • 标签: 激情犯罪 模范刑法典 刺激因素 行为人 比较研究 刑法立法
  • 简介:戊戌变法失败之后,梁启超等提出了“小说界革命”的主张。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他的《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文中大声疾呼;“欲新一国之民,不可不先新一国之小说。故欲新道德,必新小说;欲新宗教,必新小说;欲新政治,必新小说;欲新风俗,必新小说;欲新学艺,必新小说;乃至欲新人心,欲新人格,必新小说。”他认为,这是因为“小说有不可思议之力支配人道故”。由于小说对读者有“熏”、“浸”、“刺”、“提”的作用,“感人之深,莫此为甚”。所以说,“小说为文学之最上乘也”。他郑重的提出:“故今日欲改良群治,必自小说界革命始;欲新民,必自新小说始。”著名作家吴趼人曾这样描绘梁启超发表《小说与群治之关系》后,当时小说界的群

  • 标签: “小说界革命” 吴趼人 科幻小说 历史小说 新小说 小说理论
  • 简介:本文在介绍了罗伯斯比尔关于人权的基本观点后,分析了罗伯斯比尔人权观中存在的内在矛盾,并结合法国大革命的历史背景着重探讨了导致罗伯斯比尔人权理想和人权实践形成巨大差距的原因。本文认为造成罗伯斯比尔人权观的悲剧既与其思想中存在的民粹主义和道德理想主义密切相关,也与那时的人权是一种人权革命后的人权和革命中的人权这一事实有着极为重要的关系。

  • 标签: 人权 罗伯斯比尔 革命 公民 专制 宪政
  • 简介:改良与改革是同义词,洋务自强是经济体制改良,维新变法与晚清新政是政治体制改良;改良是民族发展之常态,革命是非常态;改良遇到大阻碍才含爆发非常态的苹命,但革命后能迅速转入常态.的民族才是有福的民族,“永远革命”则是民族之大不幸。

  • 标签: 晚清法律 改良 革命
  • 简介:《大清新刑律》是中国近代第一部西化的刑法典,它的“新”不仅体现在采取了西方刑法的基本制度,贯穿了资产阶级刑法的基本原则等方面,而且更重要的是导致了法律背后的伦理的变化,是法律的精神革命。研究沈家本与这场伦理革命的关系不仅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认识沈家本对中国法律近代化的贡献以及其历史局限性,而且也有助于我们对中国法律现代化的性质和使命的进一步认识。

  • 标签: 沈家本 《大清新刑律》 中国 近代 刑法 法律精神
  • 简介:<正>成人公安司法院校大专层次的中国革命史课程应如何施教?这是有待研究解决的一个教学难题。由于这一层次的学员思想比较解放,但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所知尚少,对各种社会思潮缺乏独立的辨别能力;他们具有一定的历史知识,对中国近现代史有一定的了解,但往往以此为满足,对历史的重大关节和深层次的问题认识肤浅,对曾经流行的对党的历史和现实的种种非议和责难,真假不分,甚至误假为真。同时,因为中国革命史的历史跨度长,内容范围广,而教学时数少(我院安排50节课),如果按照课本的内容逐章逐节往下讲,就势必如走马看花、蜻蜒点水,就无法解决学员存在的种

  • 标签: 中国革命史教学 中国革命史课程 学员 毛泽东思想 中国近现代史 马列主义
  • 简介:近年来,在校大学生犯罪现象日益严重,特别是激情犯罪尤为突出,涉案学生及其家庭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学校教学和管理秩序受到了强烈的冲击和干扰,也给社会造成了重大损失。为此,本文分析了大学生激情犯罪的现状,究其成因展开了调查问卷,并探讨了如何针对导致大学生激情犯罪的几大因素采取更有效的预防措施及教育策略,以避免激情犯罪,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和自我同一性的形成。

  • 标签: 大学生 激情犯罪 成因 预防
  • 简介:在辛亥革命发生的历史背景以及后来的社会发展中,法学知识特别是宪法学知识以其特殊功能发挥着引导、诠释与促进的作用,成为评价辛亥革命的历史价值时不可或缺的因素。辛亥革命胜利之后,在频繁的立宪活动中,宪法学知识不断积累和发展,呈现出与革命之前不同的形态,并在长期的演变中体现着知识的延续性与中国学术传统。辛亥革命所开启的民主共和国意义上的宪法学知识传统与发展道路,对于今天的宪法学研究依然具有借鉴意义。

  • 标签: 辛亥革命 临时约法 宪法学知识 宪法学发展
  • 简介:当代文学人文精神的危机非常明显。表现之一,文学追求荒诞,淡化理想,趋于平庸,消解崇高,盛行虚无主义;表现之二,作家认真的世俗失落,道德解体,文学创作走向粗俗化;表现之三,整个社会对文学的冷淡。当代中国文学的复兴呼唤着人文精神的回归。

  • 标签: 文学 人文精神 失落
  • 简介:中国共产党建政后所制定之五部宪法性文件中,八二宪法最为特别:《共同纲领》和五四、七五、七八宪法都是革命宪法,这一点充分体现于其序言,它们均立足于革命历史叙事,而以革命证成统治之正当性。由此正当性论证,则确定国家了基本政治精神:继续革命。这样的继续革命必定是对中国文明的革命。八二宪法则与上述四部宪法有明显不同,最重大的区别,已由该宪法序言第一段表达出来:“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本文旨在疏解八二宪法序言第一段之大义。本文从本段宪法序言中梳理出中国历史条款、中国文化条款和中华各族人民条款。这三个条款,在政治上承认了文明相对于革命之优先性。由此,统治正当性的论证部分实现了从革命到历史连续性之转移。对中国文明的继续革命失去了正当性。这三个条款部分实现了国家的政治精神从继续革命到文明之转换。正是这一新的宪法精神改交了权力与文明之间的关系:国家权力不再凌驾于文明之上,法律不再凌驾于生活之上。相反,权力在一定程度上顺承国民的生活,对民众自下而上的制度创新保持开放。由此而有了人们以“改革开放”一词所描述的中国过去三十多年来的制度变迁。就其实质而言,改革开放是中国文明之复兴。从宪法技术上说,由于放弃了继续革命之宪法精神,与此前宪法的短命不同,八二宪法也就具有生长之品质,而得以不断修订,始终具有效力。宪法序言第一段也敞开了中国未来进一步变革的可能性。

  • 标签: 八二宪法 革命 文明 转型
  • 简介:如何实现人大代表履职常态化,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旬阳县关口镇人大主席团积极探索实践,在全体代表中开展“双亮、双带、双述、双评”活动。有效点燃了代表履职激情。增强了代表履职活力。

  • 标签: 人大主席团 旬阳县 履职 激情 侧记 人大代表
  • 简介:辛亥革命之前,梁启超在“中央集权/地方自治”的框架下,强调了地方自治的价值与功能。在辛亥革命期间,梁启超针对“各省独立之事实”,在“单一制/联邦制”的框架下,论述了建立单一制国家的必要性。梁启超对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认同,是中西文化交互影响的结果,其西方渊源,主要是经日本人转手的伯伦知理的国家主义;其东方渊源,主要是古代中国的法家思想。梁启超希望借助单一制国家结构,在列国激烈竞争的环境下实现富国强兵、救亡图存,体现了一个中国式“反联邦党人”对于国家结构以及国家建构皓想象与期待。

  • 标签: 梁启超单一制国家结构 辛亥革命反联邦党人
  • 简介:从在江西建立革命根据地开始到抗日战争胜利结束,这段时期婚姻自由的法律表达展现的是红色农村地区对共产党人法制实践的接受和反应。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时期不仅进行暴力革命,建立割据政权,同时还开展一系列社会革命,其中就包括对婚姻制度的改造。革命时期对婚姻制度的变革既是对封建制度的消解,也是现实革命动员的需要。文章通过对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法律表达的分析,阐释革命与法律的互动和冲突及其现实选择。

  • 标签: 革命 婚姻自由 法律表达
  • 简介:近代以来,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或《拿破仑法典》为开端,各重要国家民法典的编纂均以政治革命或社会变革为前提。之后历史上的几次民法典编纂浪潮,亦无不如此。可以说,没有政治革命或社会变革就不会有民法典的制定和施行。民法典的编纂是革命的结果,民法典也因此具有了革命性,虽然革命并非因民法典的编纂和施行而得以发生。

  • 标签: 中国民法典 法典编纂 《法国民法典》 政治革命 苏俄民法典 次民
  • 简介:法律解释是法律人基本的职业活动,然而,传统的法律解释学建立在民法学的知识体系之上,其学术想象力主要来自市民社会的私人伦理。面对行政国时代行政活动对私人生活的“政治性席卷”,行政法规范解释是否也应呈现出不同的路径,体现出不同的理论抱负与追求?对这一问题,美国当代著名公法学家孙斯坦做出了非常深入的思考。

  • 标签: 法律解释学 行政活动 国家 规制 革命 权利
  • 简介:国家法学以欧陆"国家一般理论"为核心,在19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上半叶达到鼎盛时期,成为德国、法国在法律层面上使国家正当化并建构现代国家制度的重要理论。20世纪著名宪法学者雷蒙·卡尔·德·马尔贝格正是法国一脉的坐标性人物。马尔贝格国家法学思想以大革命实定法为依据,确认国民主权原则,论证其相对于君主主权及人民主权的优越性。在此基础上还提炼了"国家拟制法人说"及"单一国家机关理论"等核心观点。马尔贝格国家法学思想对同时期德国国家法学巨擎拉班德、耶利内克的思想进行批判性继承,在欧陆产生重大影响,为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制宪设计提供指引,但也引发了众多批评与争议。在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大背景下,马尔贝格国家法学理论对法学意义上国家正当性之证成、国家与国家机关之关系及国家责任制度之完善等议题均有较重大的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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