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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个结果
  • 简介:2003年的萨斯危机让人们思考我国传媒为什么会在保护公众利益和保守国家秘密之间处于两难的境地。我国传媒早期没有报道萨斯危机,有其必然性。因为没有党政部门允许,传媒无法报道重大问题。传染病疫情统一发布的法律和法规使传媒无法报道。《保密法》使传媒常常很难自主报道。传媒报道自由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扩大传媒的报道自由的两条途径,一是减少行政干预,逐步做到法无禁止即自由,二是确立“公众利益可以作为抗辩理由”的原则。

  • 标签: 萨斯 传媒 新闻自由 国家秘密
  • 简介:论司法文书及法制新闻语言的准确性陈天恩司法语言,关系到当事人的荣辱得失,甚至生杀予夺,其表达必须十分准确。稍有差错,或与事不符,或与法不合,都会有碍于司法活动的正常进行,既影响当事人权益,又影响政法机关的威信。这是一个必须慎而又慎的严肃问题。下面举一...

  • 标签: 司法文书 新闻语言 法制新闻 立功表现 被告人 积极修辞
  • 简介:<正>一、新闻出版侵权的特点及认定新闻侵权案件有如下特点:1.侵权主体的特殊。作为新闻出版侵权人的主体是新闻出版单位或作者。其中作者的身份虽然呈现多样性,可以是工人、农民、学生等,但作为新闻出版侵权人主体,都具有且必须表现为作者这一共性。2.侵权客体的特殊。新闻出版侵权案中受侵害的是公民、法人的人格权和身份权,包括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姓名权等。而公民的生命、健康等权利则不可能成为此类侵权案中的客体。

  • 标签: 新闻出版单位 侵权案件 侵权责任 承担责任 精神损害 人格权
  • 简介:<正>为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依法治省的进程,繁荣法制新闻艺术摄影的创作,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摄影家协会和江苏维桑集团决定联合举办江苏省首届“维桑杯”法制新闻艺术摄影大奖赛。一、大赛作品要求作品应体现“依法治省”这一时代主题,力求从各个角度、各个方面真实反映民主法制建设和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为经济建设、社会稳定所起的积极作用。以写真的艺术手法,展示依法治省已深入人心,“法”已无处

  • 标签: 艺术摄影 法制新闻 大奖赛 依法治省 全民法 作品
  • 简介:我国的新闻侵权案件可分为两类:其中一类为表达自由与名誉权或隐私权的冲突;另一类则为表达自由与公共权力的冲突.从法律关系的性质看,体现表达自由与公共权力冲突的新闻侵权案件,不是民事案件,而是宪法案件;纠纷双方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宪法关系.公民或媒体享有对公共权力的监督权,而接受这种监督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宪法义务.所以,对这类案件中侵权行为的认定,不应当适用民法的归责原则,而应当适用宪法的归责标准.

  • 标签: 民事案件 新闻侵权 宪法监督权
  • 简介: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增强做好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当前,我们的党情国情省情都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对于我们人大工作来说,既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又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在这种背景下,提高对人大新闻宣传的认识,有三点值得关注:

  • 标签: 新闻宣传工作 人大工作 报刊工作 座谈会 人大新闻宣传 机遇和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