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义务教育阶段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就学。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义务教育阶段收费项目为杂费、借读费和住宿费。1.小学杂费标准:乡镇及农村每生每学期30元,城镇含市政府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县级市、区和工矿区每生每学期35元,省辖市、市政府所在地城市每生每学期40元;初中杂费标准:乡镇及农村每生每学期40元,城镇含市政府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县级市、区和工矿区每生每学期55元,省辖市、市政府所在地城市每生每学期60元;盲、聋、哑、弱智等特殊教育学校班杂费标准按调整后的初中收费标
简介:1997年上高县率先在全省成立了农村民间流通协会。几年来,上高县坚持把农产品流通当作农业生产的第一道工序搞活,较好地解决了农户与市场的联接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全县优质稻由1997年的5万亩增加到2000年的16.5万亩,占水稻面积的91.7%;经济作物由1997年的15○黄任生果由1997年的4.5万亩发展到2000年的12万亩;“三元杂交猪”由1997年的6万头发展到2000年的16.6万头,占全县生猪出栏总数的40%;商品家禽出笼由1997年的160万羽增加到2000年的261万羽;长年或季节性参与农产品流通的人员由1997年的不足6000人发展到2000年的2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