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通说认为,污染物排放标准系公法上环境管制的手段,效力并不及于作为私法的侵权法。然而法院在不可量物侵权的实际案例中却又承认合规抗辩的效力。产生这种矛盾的原因是,既有学说仅仅注意到了与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中侵权行为有关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而没有注意到造成损害结果的真正原因并非排污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而是排放行为造成的环境质量的下降(以环境质量标准是否达标界定)。把关注点仅仅放在作为管制手段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上而忽视了环境质量标准的司法效力,是造成理论困境的主要原因。放弃污染物排放标准侵权法效力的讨论,构建环境质量标准的侵权法效力模型,才能从根本上阐明环境标准在侵权法上的法律效力问题。
简介:摘要环境监测的数据是否合理、真实,关系到后续工作的质量。传统的环境监测工作中,人们往往忽视了一个问题,就是采样过程。环境采样过程中的质量是对于监测真实数据的前提保证。因此,对环境监测现场采样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就环境监测采样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通过对水质、大气以及土壤等不同方面的因素进行了分析,结合监测工作的实际状况,针对性指出了在环境监测的现场当中需要对不同的分析方式以及采样的方法的运用,对采集样本的有效保存、环境因素对样本采集的影响以及采样工具对土壤成分的影响等细节方面的问题,为有效提升环境监测的数据的准确性和提升监测质量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