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6年7月7日至8日由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主办,比较法研究所协办的“比较法学建设与发展座谈会”在北京香山召开。由于本次座谈会的召开正值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创建20周年之际,因而参会代表既有来自中国政法大学的曾经为比较法学在中国的启蒙和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老一辈比较法学家,亦有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等在京高校的著名比较法学者,以及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比较法研究所的现任领导与诸位同仁近40余人。座谈会由中德法学院院长、比较法研究所所长米健教授主持。老、中、青三代学者在为期两日的热烈讨论之中,不仅对比较法学这一独特法学科目在中国发展的历史进行了全面的回顾,而且较为客观地对比较法学在中国开展研究的现状加以总结,并就比较法学在中国法学界的未来进行前瞻。
简介: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海峡两岸目前实行完全不同的社会制度,也各有其法律体系。以商标法而言,我国大陆在1950年公布《商标注册条例》,后修订为《商标管理条例》,1982年8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后又根据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员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修正,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与之相配套,1983年3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1993年7月15日国务院批准修订。另外还有《关于申请商标注册要求优先权的暂行规定》与《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规章与上述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等,一同构成我国大陆的商标法律体系。台湾商标
简介:<正>党的十四大提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熟,市场因素对我国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大,政府对市场的间接干预措施也在不断增加。各种垄断组织及其垄断行为,即将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一个值得规制的严重问题。如何通过反垄断立法,禁止垄断,保护竞争,推动经济发展,已经摆在我国经济立法工作的议事日程上。除了充分考虑中国的国情外,还要认真研究世界各国不同制度下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反垄断法是大多数国家确立市场规则、调整市场活动、促进经济发展的基本法律规范,通常被视为“经济宪法”。为了加速我国市场规则的建立和完善,制定好反垄断法,我们应借鉴西方一些国家的经验,特别是在世界各国反垄断立法中有典型和代表性的美、德、日三国,做一粗略的分析比较研究。
简介:关于拒绝交易,欧盟、美国的司法救济没有本质差别。至于捆绑,美国要求微软隐藏被捆绑软件的图标;欧盟要求微软提供删除多媒体播放器源代码的视窗版本,但仍允许销售提供捆绑播放器的视窗版本;韩国除了采用类似于欧盟的救济以外,还要求微软在视窗操作系统中安装辅助软件,以方便用户下载微软竞争对手的软件;在针对微软IE浏览器与视窗的调查中,欧盟迫使微软承诺在视窗操作系统中设置选择屏,以便用户自由选择浏览器。比较而言,欧盟2004年的救济比美国的有力,韩国的救济比欧盟2004年的救济又更进一步,而欧盟2009年迫使微软在视窗中设置选择屏足迄今为止解决软件捆绑最彻底的救济手段。
简介:我国劳务派遣用工中出现的严重问题与理论研究滞后及对国外立法的借鉴不足直接相关。劳务派遣法律制度主要由7项基本要素构成:劳务派遣合同的适用条件、可续签的次数、累计持续时间、向直接雇佣和不定期合同转化的条件、劳动派遣的形态、登记和报告要求、同工同酬和同等工作条件等。4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立法比较可见,我国劳务派遣的整体规制水平处于国际低端,因而调整思路为适度提高,调整重点为加强对劳务派遣机构的管制。具体制度改进方面,建议确立登录型和雇佣型两种方式、建立许可与报告制度、明确规定派遣用工适用的岗位性质、限制派遣合同的续签次数或持续时间、建立向直接雇佣转化的机制和完善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之间的连带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