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政府机关及行政执法单位的服务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要尽职尽责处理好群众在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对于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要予以充分重视,做到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和反馈。近年,各省持续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方案的实施,信访工作坚持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积极推进预防、受理、办理、监督问责和维护秩序五个法制化。
简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年轻干部要提高群众工作能力。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真正成为群众的贴心人。”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要永葆为民初心,深入践行“四下基层”要求,把信访这个“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办好办实,用心用情赢得群众的信任。
简介:在现有终结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涉诉信访面临着权利被滥用、功能被异化等困境,终结机制的构建面临着转变"信访不信法"的理念、确保终结质量、实现服判息访和保障终结决定效力等难题,通过提升公民法律素养、规范终结标准程序、整合社会化解力量、明确终结决定普遍适用效力、建立终结案件系统等举措可以在不同程度上消解终结机制构建中的困难。在诉、访分离背景下,诉与访应当建立不同的终结制度,通过导入司法程序、建立"一申终申"、变更受理机关、限定受理条件、指派律师提供援助等制度可以实现诉的终结,通过建立案件审查制度、听证制度、由二审、再审或者承办法院书面审查或组织听证、省级或最高法院评查、决定等程序可以实现访的终结。
简介:涉诉信访工作已成为法院的日常事务之一,却缺少对此的深入研究,特别是对其的实证研究。我们在借用其他学者对信访研究的分类概念,将信访分为(涉诉)有理信访、(涉诉)无理信访和(涉诉)商谈型信访,以实证方法深入讨论涉诉无理信访问题。通过分析,法院中处理(涉诉)无理信访案件的两种程序均无法实质上终结案件,究其原因有三:中国人的权利观、诉讼观和纠纷解决观在转型时期的错位,信访人的基本特点,行政命令性的'维稳'政策。最后,我们根据这些原因提出了相应的三条建议,即转变当前的'维稳'政策,加强公民教育和对无理信访案件的宣传,同时也应通过一种'仪式'方式回应已经在法律和(法院内部)程序上终结的信访案件。